“低稿酬时代”即将结束?

时间:2013-09-23 13:21   来源:《工人日报》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9月14日对外表示,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将会出台新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而目前,我国通行的仍是1999年修订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原创作品每千字稿酬为30元至100元,翻译为每千字20元至80元,汇编最低,每千字只有3元至10元。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从2000年到2011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从9333元增加到了41799元,但是在这期间,稿酬标准却长期原地踏步。而1990年时,由国家版权局出台的上一个稿酬标准,每千字为30元至50元,当时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为126.3元。换言之,当年发表一篇2000字的文学作品足够一个月的生活开支,现在却只够买几斤肉。

  低稿酬在让“文学变得廉价”的同时,也让文字工作者的收入和实际地位出现下降,劳动价值被严重低估,创作积极性不断降低,曾经火热的文学日渐趋冷。曾有一位陕西作家在微博上吐槽,她一年中在省内外各大文学期刊发表了25万字的文学作品,其中不乏知名期刊,但最终收到的稿费只有24000余元。如果仅以稿费计算而不考虑其它收入,这样的收入水平只及当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六成左右。一些传媒机构也恰恰利用了国家稿酬标准过低以及相关规定不细致的漏洞,以低稿酬的方式来降低自身成本。

  根据汤兆志所言,新的稿酬标准出台后,“图书出版、期刊甚至互联网等使用一些作品时的付酬都将有参照标准。”事实上,旧有的稿酬制度并未涉及互联网转载时的稿酬支付问题,这也使得部分网站存在无偿转载使用文字作品的现象。而对于翻译界而言,过低的翻译稿酬让翻译工作者们不得不“薄利多销”,在同等时间内尽可能地多翻译书籍,于是翻译作品的质量就不言而喻了。

  如果新的稿酬标准真的能出现大幅度提高,那么在提高文字工作者收入的同时,也将对现有的文学出版业格局产生巨大冲击。目前,由于纸张涨价成本增加,出版社和杂志社的利润空间被压缩,现阶段一本书通常只有卖到一万本以上,且保持较低的退订率,才能勉强保本,而大部分文学作品的销量难以达到这一数字。稿费成本增加之后,将对出版行业产生洗牌作用,一些本身就在勉励度日的文学期刊可能会走向消亡,但一些运营机制较新、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文学期刊和出版社将能得到更多的优质稿源。

  文学市场好似一个金字塔,能够站在金字塔塔尖,以“码洋”论收入者毕竟是绝对的少数,对于大部分文字工作者而言,依旧是以“千字稿酬”来养家糊口。追不上物价的稿酬,会让年轻的文字工作者失去创作动力,被迫转行另谋他业,自由撰稿人数量也会因此降低,最终可能会让文学界的整体创造力出现下滑态势。

  希望低稿酬时代,真的能如愿“一去不复返”。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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