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标准、著作权保护及其它

时间:2012-04-10 09:21   来源:北京晚报

  稿酬标准要提高了,《著作权法》要修改了。很好,很好。我举双手赞成。

  这些年,我们(中国著作人)一起挣稿酬的日子过得实在太辛苦了。挣得那几壶刚够买醋、打酱油的稿酬,连买车买房追女孩的余力都没有,更不用说追文化女神了。我说的中国著作人是整体而言,不是全国不超过20人的一字30元的编剧。换成法律用语,就是拥有著作权的所有作者。

  近日,我看了一些相关报道,如《北京日报》4月5日《提高稿酬标准,一道加法题?》、《人民日报》4月5日《侵权赔偿上限将翻倍》、《京华时报》4月6日《征求意见不是都唱赞歌》等。通览这些报道,可以看出无论是提高稿酬标准,还是修改《著作权法》,主持者都缺乏对市场经济和著作权人(产权人)的正确认识。别以为现在大家对搞市场经济不争论了就认识或赞同了市场经济,我们对市场经济的认识还远远没有到位。央视主持人芮成钢前几天跑到博鳌论坛去露怯,居然质问:同样很辛苦,为什么姚明一年收入几千万,扬州市委书记一年收入不到20万?这种连市场经济ABC都不懂的外行话就能堂而皇之地登上了国际论坛,岂非让懂得点市场经济的人笑掉大牙?

  20年时光,物价每年上涨多少?CPI驴打滚似的每年4%,总体上涨了多少?这就难怪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表示,“原来定的稿费标准过去快20年了,这个标准很低。”其实,比稿费标准更低的还有那个稿费税收起征点800元,30年不变。国税总局局长换了几任,至今无人说句公道话。物价年年涨,惟独稿酬标准不变,稿费交税起征点不变,也未免与市场经济背道而驰的时间太久了。

  稿酬标准如何提高?我以为首先必须有一个基本认识,文学(字)艺术作品不是中国油价,不需要由政府定价。稿酬标准完全可以交给市场定价,交给著作权人自己定价,由市场供需双方决定价格高低。一首诗、一幅画、一本小说、一篇学术论文,由政府部门规定稿酬标准,显然吃力不讨好。有些根本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何必插手来管?要管的话,顶多出个政府稿酬指导价。最需要管的是不给稿酬和超低稿酬。知识分子不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吗?工人现在只有最低工资标准,政府从来没有出台过工人最高工资标准,凭什么给知识分子的稿酬(相当于工资收入)规定上限?即使是政府需要购买一首诗、一支曲、一幅画,也应当通过与作者谈判议价,而不应当强买强卖。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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