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近日《新民晚报》报道,由央视和灿星制作打造的《舞出我人生》开播以来,争议声不断,节目中反复出现的“掉眼泪”场面更引起外界质疑,有网友在微博上吐槽:“这哪是‘舞出我人生’?简直是‘哭出我人生’!”
其实,不仅是《舞出我人生》,《中国梦之声》、《中国最强音》等收视热点节目里,或明星、或草根的动辄泪奔景象,俨然已成一种“保留曲目”。
但我仍认为,无妨以“哭吧哭吧不是罪”的心态,暂且忍耐、静观其变。这是因为,毕竟有别于正儿八经的新闻类节目,有喜有乐原本就属综艺类节目的应有模式。而且,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不同类型与性质的电视节目,往往也有着相对固定的“粉丝”及受众。换言之,对于喜欢某档综艺节目的观众来说,即便煽情泪奔的场面再多,也不会轻易换台;反之,哪怕将哭的镜头统统删除,一些观众也照样兴趣寥寥。
“泪点”无高低,但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则应警惕。有一位主持人称,“我感觉现在的节目都在哭,找对象的在哭,谈恋爱的在哭,选秀的也在哭,有时候看了半天,我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哭。”把这话“翻译”成大白话,无非是指综艺节目流泪也要“讲档次”,“泪点”太低没本事。说得再明白点,观众更为看重的,是情景交融的掉泪,而不是刻意设计的“逼泪”;“泪点”的高低,未必真是个问题,最应警惕的还是别造成观众的普遍反感。
综艺节目“哭吧哭吧不是罪”,但“哭”多了,“哭”久了,“哭”成了一种模式化的俗套表演,就会过犹不及,令节目变得缺乏新意和活力。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些观众和网友对综艺节目或真或假的“飙泪博分”渐渐不以为然,确实值得节目策划制作者认真对待。至少,从“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竞争法则来看,当大家都走“泪奔路线”的时候,谁能早作变化与创新,肯定是益处多多的。
说到底,电视综艺节目该不该“哭”,“哭”得不够还是过头了,最权威的评委是观众。(司马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