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央视和灿星制作打造的《舞出我人生》开播以来,争议声一路相随,其中节目中反复出现“掉眼泪”的场面引起了外界质疑,有网友在微博上吐槽:这哪是舞出我人生?简直是哭出我人生!甚至连一向被认为主持风格煽情的央视名嘴朱军也批评现在的电视节目“泪点太低”。(6月5日中国青年网)
近年来,五花八门的节目充斥着电视荧屏,“以泪洗面”的场面更是屡见不鲜。不管是前几年流行的“超男超女”、“星光大道”等选秀节目,还是近年来流行的“相亲节目”。“哭”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流行趋势,“大哭特哭”、“比哭功、比演技”也成为了一种竞争手段,以及衡量能否走到舞台最后的标准。与其说,他们在舞台上表演节目,不如说,他们将大部分时间用于述说自己的“催泪故事”,以拨人眼球、引人同情。
“哭”之所以能够在舞台上“大肆横行”,原因也是多样的。首先,电视节目作为一个让民众表现的舞台,所以电视节目组本身就充当着最主要的角色。据报道称“节目组在选择评委时,偏爱容易掉眼泪的明星”,这样做的目的,不仅能够营造煽情气氛,还能够吸引人的注意力,提高收视率。
其次,当下“真情类”、“煽情类”节目不断泛滥,与观众的心理迎合不无关系。“哭”作为一种情绪反应,通常是在遭遇不幸或是心理受伤的情况下而展现出其脆弱的一面。面对弱者,大多数人持同情态度。站在竞争激烈的舞台上,如果参赛者以一种弱者的身份去挑战强者时,人们自然会将天平向弱者一面倾斜。所以,台上的参赛者们纷纷展现其弱势一面,把“哭”作为展示弱者身份的手段。而作为评委们,自然是普通人,博得了评委的同情,外加台下观众的同情,着实可加分不少。
其实,我们不是不提倡在舞台上用真情感人,真情乃人之本性,怎能抹杀。但电视节目面向是的社会大众,如果滥用“真情”成为一种模式,利用众人的“眼泪”成为一种盈利、加分的手段,则会为人所痛恨。就好比,前段时间媒体曝出,在地铁行骗的“乞丐”,利用其生存的弱势或者生理的残疾骗取钱财,同样是抓住了公众的同情心。滥用同情心者大有人在,而被利用者也比比皆是。长此以往,观众不再相信所谓的“真情”,变得越来越冷血。
古人云:男儿有泪不轻弹。这一项准则更应用在当今众多电视节目中,“节目有泪不轻弹”。电视节目应该朝着健康、阳光的方向发展,不应为了博取收视率而利用观众同情心,而参与者更应该端正自己的立场,不应成为“泪人儿”的代言词。(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