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微博称,优卡丹和好娃娃小儿氨酚烷胺颗粒,被证明对儿童的肝肾毒性,“一岁内禁服,六岁内慎服”。26日,优卡丹官方微博回应,已修改产品说明书,一岁以下婴幼儿应禁食优卡丹。优卡丹代言人宋丹丹发微博道歉,并称不再代言任何药品广告。(1月27日《新京报》)
宋丹丹的道歉,是应该的。毕竟,作为公众人物,其所言所为对消费者有着潜在的影响力。想必有很多家长是因为喜欢宋丹丹,出于对“白云”的信任,才给孩子服用优卡丹的。现在优卡丹出事了,那作为代言人,宋丹丹辜负了公众的信任,理应道歉。宋丹丹在微博称,当初“慎之又慎”地接了此药物广告,并对厂家及药检部门的审批做了详尽的审查。但明星毕竟不是医药专家,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
宋丹丹道歉了,但该道歉的绝不是宋丹丹一个人。宋丹丹的道歉,只能代表她个人,而且道歉又是如此悲情———“我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
我们看到,作为当事人,优卡丹只是在其官方微博程式化、冷冰冰回应已修改产品说明书,没有道歉;作为收了巨额费用的广告播出机构——— 央视,也没有道歉;作为一些监管部门,针对优卡丹事件至今没有只言片语。最近有媒体报道,广东省政协委员陈生开“两会”时,因不大信任会议餐饮安全而自备饭菜,并称“不是特殊事情,打死都不在外面吃饭”。由此可见,我们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已经严峻到了何种境地。问题是,民众可以坚持打死都不在外面吃饭,但能坚持打死都不吃药吗?所有这些,难道是宋丹丹一个人的道歉所能承受之重吗?
我希望药商、媒体和公共管理部门,都应该勇敢地站出来,真诚对公众道一声歉。尤其是公共管理部门,更应该知耻而后勇,在道歉的基础上进行深刻反思,并以积极的行动、缜密的制度设计和有效的跟进措施,来彰显自己的“良心”,为百姓构筑一张食品药品安全的天网,让百姓可以放心吃饭、安心治病吃药。如此,明星们也无需如履薄冰、颇为纠结地为一些产品代言了。(石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