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令上海乃至中国篮球体育迷无比自豪的姚明“退休”之后,被新增为十一届上海市政协委员,今年的两会即将召开,姚明自然又会成为一个新闻热点。倘若说因为名人,舆论因对两会的关注而多关注姚明,这也是正常的了。但是,如果这种关注成了对姚明履职的一种干扰,那就不可取了。
可能干扰姚明委员履职,首先表现在不恰当地加给姚委员的“崇高要求”。对于政协委员在两会上的表现,公众能不能提要求呢?我认为这个答案不是绝对的。因为有两个“意思”需要搞清楚。一是政协委员不是人民代表,它的产生不是经过法定的公民选举,因此政协委员也不承担“代表公民”的法定义务。二是,作为政协委员,作为“统一战线”的范畴,它想代表谁,包括代表它个人或某个届别、团体“说话”,都是它的法定权利。正是基于这两条,任何人都没权利“规定”式地要求政协委员说什么,不说什么,代表谁,不代表谁,政协委员的履职主要是参政议政。至于它如何参,如何议,这是它的事了。这既是基本原则,也是基本常识。
就以姚明委员来说,他作为市政协委员,肯定是经某个界别推荐的,我想可能是文化体育或青年界吧,既然他已经通过“政审”等规定程序当上了政协委员,他爱怎么说,怎么做,他心里就该清楚的,我们这些不是政协委员的何必像个“导师”去指导他如何当政协委员呢?有媒体发表评论提出疑问:姚明是否能够很好履行委员参政议政的职责?接着评论说:“姚明是上海的高度,该成为为民众代言的政协委员。”这个话听起来“很美”。你确实可以希望姚明“代言”,这也没有错,也许姚明会替你“代言”,但如果姚委员不愿意“代言”,他只说自己想说的话,甚至(我假设)这些话不合你的意,也是允许的。
而问题在于,从以往的经验看,在对于政协委员的报道中,对于合“我们”意的话,我们就欢迎,就开心;反之,就会摇头,就会不解,甚至骂娘。这种舆论压力,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违背了“言者无罪”的原则。
我们的政协委员来自五湖四海,来自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人士。我们不应当,也不可能要求全部的政协委员都发出同一种“声音”,讲同一类的话,正是有“不同的声音”,才是我们“政治协商”的基础,否则还用得着“协商”吗。对姚明委员,应当让他可以讲他自己要讲的话,表达他自己的“意见”。倘若别人对他指手画脚,只能是干扰姚委员的参政议政。
干扰姚明履职,从表现形式看,主要是我们的媒体记者不恰当地“追踪报道”。现在姚委员还没参加会议,就他的参政议政报道就开始“热”了起来,其中有的媒体进入了为姚委员报道“设计”的策划,有的为姚委员“出题目”了。这会不会给姚委员也带来压力,从而干扰了他的履职?
其实,说是“请勿干扰姚明履职”,是表明对这种现象不可不重视的态度。两会是重要会议,这是尽人皆知的。但这是“两个会议”,其作用和职责是不完全一样的。为会么要开人代会,为什么要开政协大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自有什么权利和义务,这些“知识”,都需要好好地向公众普及。而这种普及,往往就是通过我们对每一个代表、委员的“态度”上体现出来的。试想,倘若我们不恰当地要求姚委员该怎么说,不该说什么,一味地、只是让他成为“我们”的“代言人”,那么实际上就是“限制”了他作为委员的基本权利(力)。这样的干扰,不足取的。
据说姚明将参加姚明参加9日举行的新任委员学习培训班。这样的培训当然是必须的。但外界不要以为这个培训就是“规定”委员可以说什么,不可以说什么。我们应当足够地相信,只要大家不去干扰姚委员,他就一定会是一个“姚委员”——能认真履行好一名政协委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