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视中看到的形象,张艺谋是坦诚的,“我愿意配合调查”“我值得反思”。这些天一则铁道部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投资1850万元制作片头署名“张艺谋导演”的《中国铁路》宣传片,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据透露,除张艺谋收取250万元税后酬劳外,该宣传片制作费用剩余的700余万元有人拿了回扣。随着事件不断发酵,铁道部、张艺谋和宣传片的制作公司饱受公众质疑。
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复杂。倘若法院认定这案子中的700多万元中是被当作回扣进了谁的个人腰包,那么这个人就要受到法律追究,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舆论似乎缠着的是张艺谋,其要点有二,一是凭什么只有十几万元的制作成本,你张艺谋开几句口,挂个名就得到了250万元;二是凭什么相信你张艺谋是不知这个片子制作中有什么猫腻?于是,炮轰般地批判涌向了张艺谋先生。
我倒觉得,什么都得凭事实说话,不可凭空推猜。以此事来看,大家有一个共识是,张艺谋拿来了250万元,而焦点在于这钱似乎拿多了。但我不这样认为。一些评论基本上认定这样一个观点,就是铁道部(有关部门)之所以会批准投入1850万元搞宣传片,自然是因为“导演”是张艺谋。这是否可以说明一个事实,张艺谋是值这个价格,至少在铁道部(有关部门)的人眼里看来。
那么,张艺谋是不是值这个价呢?这就得由买卖双方的心里是怎么想的。这就如一个歌星,演出会门票一张卖到5000元,也许我觉得不值,但粉丝们就觉得这价并不贵。这个理,同样适合张艺谋。
至于说到张艺谋事先是不是知情,甚或是不是有什么心照不宣。这都得有事实依据,不可依主观推理。
谁人无过?现在张艺谋已经公开表示要反思,要吸取教训。对此,我们何必不宁可相信张艺谋的真诚呢,何必总是要从“反面”去琢磨和怀疑张艺谋,又何必“盯”住他不放呢?即使张艺谋此间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问题,那么就让有关部门去查吧,等查出来再“批”,也来得及。
现在的情况是,铁道部天价片出现700多万元被人“回扣”,只要张艺谋不知情,未涉入,没违法,我们就不该将张艺谋与此案中的涉案人员一起“相提并论”——可恶的并非张艺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