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播放虚假医药广告被刑事指控,可以给虚假医药广告以当头棒喝,并引起足够的重视与警醒
被国内职业打假人和法律界高度关注的、全国首例电视台因发布虚假医药广告被检察院指控构成虚假广告罪案,6月中旬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据悉,作为媒体机构,从单位到执行部门、个人,因播放虚假广告一律被控有罪甚至求刑,该案已在全国创造了多项“第一”。(6月28日《中国青年报》)
必须厘清的是,虚假医药广告不同于一般的医药广告,其对于公众,特别是患者及其家属的误导和伤害,是不言而喻的。即使对于普通人来讲,整日狂轰滥炸的虚假医药广告,同样也是一种视觉污染,即使从《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广告法》的角度来讲,虚假医药广告,显然也是需要被“人人喊打”的。
遗憾的是,几成公害的司空见惯的虚假医药广告,却很少听说哪个被处理与惩戒,无论是法律手段还是行业行规,这不免会引起负激励效应,导致虚假医药广告有恃无恐,甚嚣尘上。从这个意义上讲,电视台播放虚假医药广告被刑事指控,某种程度上为纷繁芜杂的虚假广告治理提供了可供借鉴的范本,从被刑事指控的严厉程度出发,可以给虚假医药广告以当头棒喝,并引起足够的重视与警醒。
事实上,虚假医疗广告本身,除了误导患者以外,同样也是对正常的广告秩序的一种扰乱,如果虚假医药广告成为一种主流,势必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可怕效应。播放虚假医药广告被刑事指控,至少传递这样一个清晰的暗示,遵守商业伦理,流淌道德的血液,是每一家医疗企业所必须遵守的底线原则,违背这个原则,必然要受到惩戒。这是其一。
其二,电视台因播放虚假医药广告被刑事指控,也在提醒和警示所有的广告发布平台,如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媒体,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不能放逐自己的责任,放任虚假甚至违法医药广告泛滥成灾,实际上,只要在媒体这个平台,加强监管,对于虚假医药广告势必会起到釜底抽薪的良好效果。
其三,面对泛滥的虚假医药广告,并不是缺少监管者,如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都责无旁贷。但这种“九龙治水”的监管方式,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实语境,都是在助长虚假医药广告的嚣张气焰。刑事指控这一杀手锏的祭出,也在提醒有关部门,必须有所作为。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结果显示,一些媒体违法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监测检查159份都市报、晚报和广播电视报发布的10498个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率为95%。这样触目惊心的数字,与我们的现实观感是相吻合的,可以这样说,没有严厉的监管,没有刑事指控及以后的法律惩戒,就难以对虚假医药广告起到敲山震虎的震慑效果和割草除根的治疗效果。
对播放虚假广告的电视台有关负责人以刑事指控,是监管和法律开始行动的有力证明。我们期待,通过这样的杀手锏和严肃惩处,给予虚假医药广告商、医药厂商,以及诸多媒体,提供积极的示范意义。作为公害的虚假医药广告,该从我们身边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