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醉驾被判处拘役的著名音乐人高晓松获释。有媒体称,高晓松获释后,将继续在励志节目“中国达人秀”担任评委(11月8日《北京日报》)。
据说,对于高晓松能否继续担任“中国达人秀”的评委出现了争议,主要有三种说法:一是支持论。法学专家迟夙生对高晓松继续担任评委持赞成态度:“我们一直在努力让刑满释放的人不要受到社会的歧视,高晓松也不能永远背上包袱。”高晓松在庭审时的态度诚恳,同时也已经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大家又喜欢他,为什么不可以呢,所有的人都可以谅解。”二是质疑论。有人认为,高晓松的酒驾行为对社会产生了无法改变的恶劣影响,他继续做评委,对成人来说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对青少年来说,会出现道德价值判断的混乱。三是有条件论。认为高晓松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必须要有社会责任感,他向法庭认罪后,还应该向孩子们道歉,“取得青少年的原谅,我觉得这才是一个圆满的结局。”媒体舆论认为,高晓松由“阶下囚”向“座上客”转化前,就需要一个了断前事、开启新路的明确交代。
我以为,高晓松继续担任评委,并没有太大的障碍。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这里不存在法律障碍。需要研究的是,这里是否存在道德障碍。应该说,作为评判别人的人,虽然不一定是道德模范,但起码也应该是一个符合基本道德标准的人。高晓松醉驾入刑说明他在道德上存在瑕疵。问题在于,任何在道德上失足的人也应该得到救赎。在这一点上,高晓松的表现是有目共睹的。事发之后,他多次表示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受害者积极赔偿。他在派出所写下“永不酒驾”的承诺书,在法庭上拒绝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在监狱中翻译、读书、谱曲、悔过,这些认罪态度和补过行为,体现了一个公众人物应有的担当,也因此得到舆论赞扬和公众谅解。而高晓松的回归则验证了该节目“相信梦想,相信奇迹”的励志口号,犯错的人依然可以实现梦想。
以上议论的内容,都属于“实体”性质。问题在于,从程序上看,究竟谁能决定高晓松当评委。我以为,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公众,高晓松刑满出狱,法律的惩处已经结束,他依然成为一个面对公众的名人。公众是否依然需要他、接受他、原谅他,就是最重要的标准。不应该再有一个什么权威,高居于公众之上来行使否决权。事实上,许多观众已经表达了对高晓松重出的期待。问题在于,公众的意志如何在具体的操作中得到落实。实际上,最后决策者可能是《中国达人秀》剧组,最多是东方电视台吧?他们的决策依据,除了节目的需要,也应该包含商业的动机。
我的判断是:高晓松复出当评委,没有悬念。(殷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