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湖北美术学院门口竖立一张长宽均约4米的全裸女性画像,过路的部分女性采取回避方式快步走离,男性路人拍照留念。美院此举被指是对女性的贬低。美术馆馆长称美院举办艺术展、人体展,市民有反应很正常,将此画像推介出来是为提高人们艺术审美鉴赏水平。(《武汉晚报》11月8日)
堂堂美术学院,艺术高等学府,在学院门口竖立全裸女性画像,当然是出于艺术理念而非色情。但既然是为了“提高公共艺术审美水平”,那就不能不考虑一下公共感受。如果公众接受不了,那就构成了一种事实上的“美学暴力”——以艺术的名义,以竖立长宽约四米的巨幅裸女画像近乎广告一般的手段,绑架社会进行“审美”。
现代裸体艺术兴起于西方,或以行为表达的形式,或以传统艺术的载体,近年来也汹涌澎湃地走进了我们的生活。打着艺术的大旗,宣扬着艺术的理念——这是艺术而非色情,地球人都明白。然而,当一具具或者一幅幅艺术的“裸体”呈现在世人面前时,还是猛烈地撞击着感官和精神承受极限,引发质疑和反对。前几年,笔者曾经在北京参观过一个美术展。记得一尊私处遮着白方巾的半裸慈禧雕塑,引起了不少观众注意。雕塑作者称,该雕塑本无“遮羞布”,是主办方称有观众举报,才将雕塑私处遮盖。
“裸体”本无罪,庸人自扰之?是大众思想太过封闭吗?我看未必。不是公众观念不开放,不能宽容裸体艺术的存在,而是由于一些裸体艺术形式本身出现了问题,才引发了人们的情绪反弹。譬如这美院门口竖立裸女画,宣扬裸体艺术有必要非得进行“广而告之”?再譬如“裸体慈禧”——“清宫女子”形象,不仅是外在的表征,还有深深的文化底蕴在内,强行把一种传统的形象“裸体化”,这算哪门子艺术?艺术的导演者认为老百姓“不懂艺术”,审美水平需要提高,而社会也反过来可以理直气壮地指责这种做法的本质就是炒作。
艺术需要氛围,如果没有合适的氛围,所谓裸体艺术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托。艺术固然源于生活,可以对生活有所突破和超越,但最起码要考虑到公众的接受水平,更要考虑到对社会的影响。艺术的真谛是展示真善美,当大多数受众无法认同、感受这种美,甚至认为这是伤风败俗的行为,那么“美”又何在呢?换言之,如果只有艺术创作者自己认为美,那就应该在非公共空间内进行展示,而不应跑到公共场合来表演,强迫大家认同。
这年头,并非所有与裸体沾边的行为和事物都是艺术,虽然都高举着艺术的旗帜。最起码,那些不考虑公共感受、“强奸”大众普遍审美标准的“裸体”,是实施“美学暴力”的艺术形式,不要也罢。(陈一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