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广西获奖动画片《心灵之窗》大量抄袭日本著名动漫电影《秒速五厘米》的场景和分镜。制作方在接受采访时承认确有“借鉴”,称作品已在原作基础上进行了修改,获得第六届广西铜鼓奖的作品并不存在问题。(8月30日 《广州日报》)
偷书不叫“偷”,叫做“窃”。孔乙己的名言,在当下动画界得到了新的演绎。我特别佩服这些发现了抄袭的网友,只是,佩服的不是他们的鉴别能力,而是在这个从电视中几乎看不到日本动漫作品的时代里,他们找到了国产动画片的抄袭原型,实在可贵。相信《心灵之窗》动画片要发出一句周星弛式的感叹了:这也能被你看穿?!
更让人气愤的不是我们的动画片缺少原创,而是我们的动画制作方在抄袭之后还要装作高尚。这主要有两个表现:其一,制作方用了“借鉴”而不用“抄袭”,并且坚信“借鉴”之后的作品获得第六届广西铜鼓奖不存在问题;其二,对于评奖方而言,此次“参评第六届铜鼓奖送审的只是其中部分内容而非全片”,评审过程中没有发现问题,笔者要问的是,不看完全片怎么来评奖,难道像茅盾文学奖评委会让400余万字的《你在高原》获奖,是一个模式?
笔者发现,早在2009年9月,就有网帖曝光了《心灵之窗》抄袭证据。而在本月刚刚出炉的第六届广西铜鼓奖,两年以来一直没有察觉到抄袭现象,把奖项颁给了制作方。据了解,铜鼓奖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颁发的广西最高文艺奖,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艺处。评奖方很官方,但评奖过程很业余,显然,评委会在评奖之时并没有看到网络上的民意,或许,他们的评奖过程从来都不关心民意,也不用关心民意。
对于此种现象,相信只能有两种解释:或者是《心灵之窗》确实有独创的内容,这些内容打动了评委,或者是对于一个省份而言独创一部动画片很是不易,只能借鉴了事,评委会若严格追究,可能会面临无奖可评的局面。对于局外人来说,抄袭作品《心灵之窗》虽然很龌龊,但放在体制之内,可能还是人见人爱的独苗。
或许,人家并非在装傲慢——人家从来都是这么傲慢。这种傲慢,来源于我国对于外国动漫作品的限制,以及对于国产动漫作品的不适当保护与揠苗助长。对于国内大部分儿童而言,他们之所以喜欢没完没了地看《喜羊羊与灰太狼》,原因是用遥控器搜遍所有电视台,根本发现不了更好的动画作品。这也就缺少了一个让广大儿童拿着国产动画片与外国动画片进行对比的平台。傲慢也就伴随着垄断性的保护产生了。
对于国产动画片而言,与其在政策的襁褓和摇篮之中抄袭,还不如放开市场竞争,让广大儿童和动漫界看一看什么叫真正的动画片,什么叫真正的原创。闭关锁国虽然有利于保护民族产业,但终究不能给国产动画片一个竞争的环境。出现种种问题,也就不在话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