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公布了对国家短道速滑队内部严重冲突事件的处理决定:撤消王濛国家短道速滑队队长的职务;取消王濛、刘显伟国家短道速滑队队员资格,调整回地方队;取消王濛、刘显伟参加国际、国内比赛资格等。周洋则需要在队内做出深刻检查。(8月5日 新华网)
王濛被开除了。“濛爷”至少在近期不能为国效力了。这会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其一,屡屡爆出打架事件的国家短道速滑队可以消停一段时间了,至少与王濛这位“大佬”有关的打架事件可能不再发生了;其二,国家荣誉可能会在未来一两年内部分丧失,相信对于此,国家体育总局也做了相当多的权衡。当然,谁也不能排除,国家短道速滑队会再次招王濛和周洋加入。
王濛虽然被开除,但王濛现象能给人的思考却远远没有停止。那些可以让五星红旗升起于国际赛场的世界冠军,原来也是可以这样具有“痞气”的;世界冠军,原来并不是传说中的道德楷模;世界冠军,原来可以做到这么霸道……原因何在?如何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
国家体制的统一化与体育竞技所要求的运动员个性,必然会以冲突的形式表现出来。或许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这个属于体育的国家体制,对那些有个性的运动员的压制达到了预期范围或可控范围,然而,一旦国家体制不再是运动员收入的唯一来源,一旦一些扬名立万的人已经膨胀,王濛现象就必然出现。即便不是王濛,也可能是别的世界冠军;即便不是在这两年,也可能是未来几年。客观真实的情况是,国家体制所要求的仅仅是训练精神和体育天赋,并非是包括道德与个性的全方面素质。个性的膨胀,是谁也无法阻挡的。
这个体制需要金牌。但在追求金牌的同时,往往忽略入选人员的素质与性格。在这一方面,王濛与张尚武如出一辙。并且,部分有个性的世界冠军,因为拥有了大量的鲜花、掌声、粉丝与广告赞助商,往往表现出强烈的傲慢态度。这种傲慢,有时可以凌驾于地方法律法规之上,有时可以凌驾于地方风俗习惯之后。国家短道速滑队在丽江的打架事件,便是因为世界冠军这种容易滋生特权意识的身份所引发的。甚至于,世界冠军受伤进入医院之后,还想在医院住单间;不住单间还要在医院吵闹。
我们这个体制需要金牌,但不需要那些拿了金牌的所谓“英雄”豪无理由毫无根据地成为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要知道,一旦对金牌的渴望变得功利,金牌的拥有者可能就会成为特权人士。一个王濛,也仅仅是一个王濛而已。于是,原本属于世界冠军的素质与道德,被种种傲慢所取代。出现一个王濛也就不足为怪了。
一个吃着公共财政供养的体育机制,一个拿了冠军就可以打破高考录取制度的特权体制,一个国家队不能呆可以分配到地方体育局的体制,其内部本身就有种种特权与傲慢。王濛现象,不过是又加了一份属于世界冠军的傲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