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某地一位中年画家最近正筹备画展。他托人请北京一位在圈内颇有名气的批评家写篇“评论”,表示愿奉上酬金若干。不料,那评论家听了酬金数目,对联系人说:这已是几年前的行情了……再找知情者打听,原来此君写捧场文章的酬金已从千字数千元涨到数万元。
这位颇有名气的批评家,其“将艺术评价商品化”,“将艺术评论等同于艺术品广告”,不啻令人费解,更让人嗤之以鼻。
毫无疑义,艺术批评家作为艺术活动的重要主体之一,是与创作者、接受者一道共同完成对艺术作品的期待和检验的。只不过,批评家介于两者之间,既要用理论来评价和影响创作,又要引导接受者正确理解艺术家及其作品。一个真正的批评家在进行审美鉴赏和价值判断的时候,必须以一种实事求是、实话实说的态度,对文艺作品做出客观又公允的评价。恰如英国学者瑞恰慈所言:“一位优秀的批评家要具备三个条件:他必须是个善于体验的行家,没有怪癖,心态要和他所评判的艺术作品息息相通。其次,他必须能够着眼于不太表面的特点来区别各种经验。再则,他必须是个合理判断价值的鉴定者。”
有道是,供需双方的一拍即合,从来都是“市场”得以产生和繁衍的一个基本前提。个别批评家唯金钱是求,昧着良心搞所谓的艺术批评的行径,固然要予以谴责和抨击,但是一些艺术家身上存有的急功近利的汹汹欲求及其行为,更应予以指责和棒喝。
想起了鲁迅先生所写杂文《文坛秘诀》,其中第一条就是“须竭力巴结书坊老板,受得住气”。何以要“巴结书坊老板”?说白了,就是把“书坊老板”哄好了,“巴结”成了,自己的作品也就能被深度包装并在市场上打响了。联系当今的一些艺术家,其欲通过一些有知名度的艺术批评家进行“广告式评论”,不也是出于同样的目的吗?只是要“受得住气”,人家漫天要价,你也只能忍声吞气。其实,也不要去怨人家,谁让你非请人家给做“广告”不可呢?既然有丰厚的回报,这回报当然由不得你一个人独吞。
时下,艺术创作的浮躁现象很是普遍。有些人的心思根本不在艺术探索和创作上。虽很难说他们捣弄出来的作品一定是“文化垃圾”,但是因为两眼盯着金钱,将主要精力用于“在后台争地位,在前台搞炒作”,实在算不得是什么好作品,充其量不过是平庸之作、重复之作而已。
须知,真正的艺术创造都是纯粹的艺术,都是有信仰的艺术。老一辈德艺双馨的艺术工作者们的经历告诉我们:“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干事”,是他们一辈子的格言。他们的内心容不得杂质,早已把一切厌恶的、与艺术相悖的因素隔绝在外面,只留下对艺术的一往情深。是啊,艺术为艺术家的内心服务。艺术追求的是纯粹与美的表达,不是声名,更不是物质。为了艺术,艺术家既挑战自我,也挑战传统。老一辈艺术家对艺术的真诚投入、崇高追求,恰似一面镜子,也照出了那些只想做“广告”包装自我而不愿花精力钻研艺术的人们的浮躁与肤浅。殊不知,艺术全面向商业妥协、彻底向市场缴械,艺术家陶醉于自我扬名、作品升值,艺术创作日复一日地原地踏步,只会加速艺术生命的腐烂枯萎。
最近,笔者读到这样一则报道:著名捷克作家、纳粹集中营幸存者、卡夫卡奖得主阿尔诺什特·卢斯蒂格辞世。一位捷克记者这样介绍卢斯蒂格:“他是最重要的和世界上最著名的捷克作家之一,却从不把别人的恭维当回事儿。他说,只有一本书出版五十年后,读者才有权决定其作者是不是真正的作家。”“五十年”的时间,或许并不是唯一的判定标准,但经得住长时间的考验的作品,才有恒久的魅力。作家如此,艺术家同样这样。
至此,我们大可以说,一个真正的艺术家不是被包装出来的,而是靠自己的作品来证明的。不论哪位高明的艺术批评家,言过其实的“广告式评论”,一时可能把人捧得很高,但终究难以持续。真要为人好、为己好,须回到文艺批评的本源意义、本来轨道上。(赵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