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醉驾案和故宫“四重门”(“失窃门”、“错字门”、“会所门”、“解雇门”)是最近的热点新闻,我关注的是高晓松与故宫面对公众截然不同的态度。
高晓松的态度可用“谦卑”二字形容。尤其是在法庭上,他用打断律师、放弃辩护的举动,“酒令智昏,以我为戒”的自白,在被判刑之后,“不上诉,再次抱歉:对不起……”的表态,为他赢得了“纯爷们”的赞扬。
故宫的态度则可用“傲慢”二字形容。本来,发生“失窃门”事件,故宫就该本着守宝有责、失守担责的态度,站出来向媒体和公众道歉,但故宫一味强调自己保卫如何森严,好象责任在偷盗者太厉害。
等到“错字门”打开,故宫还是说“撼”比“捍”更加厚重。直到实在说不过去了,才道歉,但道歉又明显缺乏诚意,把责任推给了送锦旗的保卫部门。当时我就纳闷,道一声歉怎么就这么难?要是故宫遭遇第一重门时,就老老实实地道歉,可能场面远不会像今天这般尴尬了。
高晓松老实道歉固然可嘉,故宫扭捏道歉却让人感到,虽然这些年媒体和公众都在呼吁形成一种“道歉文化”,也确实有一些部门、官员、名人开始学习向公众道歉,但与公众的期望相去甚远,更多时候,道歉不道歉,仍然是一个问题。
道歉是基于知错之上的认错,是以真诚的忏悔求得他人的宽恕,对自己是一次心灵的救赎。由此看,道歉首先要知错,然后才谈得上认错。知错的前提是内心里始终有清晰的是非、正义、良知等标尺,这标尺立于人心,个人无法规定,无法篡改,只有遵守服从。倘若相信“规矩是人定的”,正义、良知不具有某种超脱的威力,那么正义、良知的标尺就可能因“人”而变,遵守也将变成见机行事,道歉之事就变成可道可不道,能不道就不道,不道也没有觉得有任何的惩罚和亏欠。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既是人,就不免犯错,犯了错就认错道歉,真诚忏悔,改过自新,仍是一个可爱的人。高晓松道歉之后,获得公众谅解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开放理性的社会容得下知错认错改错的人。
现在有一种倾向,有些部门、官员、名人向公众道歉,就被指沦为一种公关方式和“规避责任”。这有点多虑了,道歉表明认错,认错是否发自内心另当别论,但道不道歉是一回事,公众接不接受道歉是另一回事,不能拿后者来否定前者。道歉是社会惩罚机制的一部分,不经自我真诚认错的惩罚,和经过自我真诚忏悔道歉后的惩罚,纠错效果肯定不同。我们现在应该欢迎更多的道歉,尤其是要求有过失的官员放下身段,真诚向公众道歉。(廖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