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日前出席“长春藤盟校年终晚会”,发表谈话时特别强调品格的重要性,此一谈话隔天立即被岛内媒体解读为有针对陈水扁家遭起诉的“弦外之音”。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今天的社评对此指出:马英九谈品格究竟有无“弦外之音”,因为他没明说,所以外界也无从得知。不过,原本就是做人做事要遵行的基本标准--品格,被谈论时似乎反而成为一种有特定目的的行为,不能不说是台湾社会在快速变迁过程中一种奇怪的现象。
社评说:台湾作家龙应台在2006年6月28日,特别针对陈水扁罢免案写了一篇关于“品格”的文章。在该文中,龙女士指出一个领导人的核心责任有四,分别为:要有能耐使人民以自己的“国家”为荣、要有能耐凝聚人民的认同感、要有能耐提得出“国家”的长远愿景、要有一定的道德高度。若以上述四种标准来衡量陈水扁,她的结论是他近乎灾难性地不及格。
龙女士并提出一连串发人深省的问题,诸如陈水扁一路成长的社会环境有没有告诉他:没有品格,权力可能就是灾难?今天拼命为他辩护的人,是为了什么而为他辩护?品格和道德,在民主政治里,究竟还算不算数?今天反对他的人,又是为了什么而反对?是真正原则的坚持,还是党派权力的便宜计算?
当我们看到媒体在解读台湾现任领导人有特定目的在谈论“品格”时,龙女士过去所提出的问题尤其值得我们深深思索。“今天拼命为他辩护的人,是为了什么?”难道一定要跑到“监察院”外去扯掉别人的发片,才能凸显本身辩护的力度吗?难道今天拼命为他辩护的人,完全不知道他为何被起诉吗?为什么他们无法理解“权力使人腐败、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的腐败”呢?
一部修修补补的“中华民国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力远大于被制衡与监督的力量,若是在位领导人的品格与道德的标准不高,难保不会沦入腐败的境地。这就是为何过去看起来还算清廉、也能为民喉舌“立法委员”、市长的陈水扁,在元首核心责任的检验中,会灾难性的不及格。
所以今日的陈水扁,己非过去他的支持者所认识的陈水扁,今日的他实在看不出来有任何被支持的理由。若他的支持者仍然想支持,请再回顾2008年8月14日陈水扁召开记者会。在记者会中他向全台湾老百姓坦承他“做了法律所不许可的事”。一个在无外力逼迫下,即承认自己犯行的人,还有什么理由对外宣称自己遭受司法迫害呢?
陈水扁对台湾造成最坏的影响,不是他将疑似不法取自台湾当局与民间的资金汇往海外,也不是他让长久支持他的群众及政党感到痛心与不值,而是他扭曲了品格在民主政治中的意义。他不仅让注重“品格”的从政人士成为被取笑的对象,也让媒体遇到谈“品格”问题时,自然解读一定是意有所指,而不是台湾社会所必须具备的价值。
社评最后指出:孟子在很久以前就告诉我们“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而“品格”正是人类所应具备的“几希”之一。看到陈水扁的支持者,如当众脱衣般地扯掉别人头上的发片,就可明了陈水扁留下了多坏的示范。品格原本是文明社会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特质,可是在陈水扁的刻意操弄下,谈品格反而成为异类。什么时候台湾在谈论品格时不被解读为意在言外时,台湾社会的文明程度就算是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