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二审被续押,毫不意外。陈水扁走到今日地步,主要是因他所采取的无所不用其极的诉讼策略使然;这使得昨日二审的合议庭,在陈水扁自愿戴电子脚镣及被软禁的要求下,仍然裁定将他羁押。反过来说,倘若陈水扁在一审能坦承罪行,向台湾民众诚摰道歉,并期望社会能给民进党一个革新更生的机会;他无论在司法上或政治上,皆不至于落到今日地步。但是,陈水扁的诉讼策略与政治诉求,却使他自作孽不可活。
台湾《联合报》25日刊载社论称,首先,台湾司法史上,尚无判无期徒刑而未羁押者;其次,二审仍为事实审,以陈水扁已经无可信任的人格及侦审期间的作为,仍有串证、灭证之虞,而他争取赴美国军事法庭作证,亦不啻显露了有逃亡之虞;再者,他既声请“具保停押”,又放话称缴不出巨额保金,法院若订出保金却被陈水扁用为抗争的题材,法官将自取其辱。
陈水扁的诉讼策略,大架构如下:一、彻底的无罪抗辩。他辩称在司法上没有犯任何一点点罪,只有“社会文化罪”。二、完全没有吐出赃款的意愿。扁家赃款并未完全吐实,而已知的赃款也一毛钱都未吐出;陈致中夫妇已称缴不出公益金,甚至放话扁若重保停押也拿不出钱,且迄今更无任何愿意立即捐出若干公益金的表示。三、彻底否定台湾的司法制度。不承认侦审的正当性,一概称系司法迫害、政治追杀。四、更彻底否定台湾。谓台湾是“流亡政府”,没有“司法权”,不能审判他,而应交“美国在台军事法庭”审判。
社论指出,这种“全有或全无”的诉讼策略,当然不可能使陈水扁获致“全胜”,所以落至今日“全败”的下场实属必然。在司法上,陈水扁争不到“未犯一点点罪/不吐一毛钱”的“全胜”,所以逼使他自己在政治上提出“完全否定司法/完全否定台湾”的极端诉求;而在政治上的极端诉求,更须陈水扁以“未犯一点点罪/不吐一毛钱(因为不承认那是赃款)”来支撑。最后导致陈水扁在司法上及政治上皆陷极端境地,把自己逼到墙角。
陈水扁走到这一地步,非但因犯后态度极端恶劣而在司法上难有获得宽假的余地;他的政治诉求甚至在正统“台独”眼中亦已是离经叛道。此种丧心病狂的主张,将使得他的政治操作空间更形紧缩。陈水扁陷今日绝境,实因错误的诉讼策略与政治操作而自作自受。
陈水扁二审续押,在司法及政治上皆有效应。就司法言,陈水扁在押,非但使二审的审判环境趋于单纯而较能保全,也使扁案的其它案件如“二次金改”案的侦查较能顺利进行;这对于深究扁案全貌、追求正义应有帮助。就政治言,陈水扁未开释在外趴趴走并挟持民进党,也能因此使台湾的政治环境较趋单纯,应是好事。民进党尤其应善用此一情势,在陈水扁爆出“割台献美”论之际,找出与扁切割的关节。
社论最后说,扁案发展至今,陈水扁似乎已走到司法与政治双输的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