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羁押在台北看守所的陈水扁祭出怪招,透过美国律师控告美国国防部长盖茨和美国总统奥巴马,要求启动“在台湾仍有效的美国军事法庭”,对他重新审判,同时应颁布特别命令,立即释放他,保障其人身安全。
香港中评社今天发表分析文章指出,陈水扁这一招让蓝营,以及绿营部分人士都感到啼笑皆非。在后面替他出主意的“控美案”主角林志升是“独派”极边缘的人物,他主张台湾地位未定,美国有责任保护台湾,到美国去控告美国政府。绿营主流人士对“控美案”都敬而远之,陈水扁好歹也是当过“总统”的人,他投入“控美案”就好像在弊案爆发后找小孩子算塔罗牌、拉拢边缘政客那般的荒谬。
扁办自陈水扁被押之后所发起的一系列挺扁活动,响应的人越来越少,现在固定只靠少数、特定人士苦撑,每次办活动就以游览车从南部运人上来充场面,如果扁家不继续金援,应该很快的就无以为继。陈水扁转攻“控美案”除了制造新话题,别无意义,在许多绿营同志都不愿声援他的处境下,他的心态应该就是“拼拼看”吧!
只是尽管是“拼拼看”,陈水扁用控告奥巴马,“要求美国军事法庭审判”这招来自救,也未免太过自我矮化。这除了让外界看到他已经走投无路,无计可施之外,别无功能。他诉求希望能到美国出庭更被当成笑话,难不成他还期待美国法院里埋伏着挺扁的“暗桩”助他渡过难关。
美国行政部门对扁案的态度,已经透过“不愿表态”而表态,陈水扁是当年白宫、国务院的头痛人物,扁案又是涉及贪渎的司法案件,美官方岂有插手可能。至于美国学者孔杰荣及部分亲绿国会议员的声援,看来也起不了太大的作用;道理很简单,大家都不是瞎子,不可能没看到扁家拒绝交出海外数十亿元密帐的嘴脸,不会片面跟着扁家起舞,去声援所谓的“司法人权”。
林志升“控美案”主要是认为1945年日本战败,宣布放弃台湾“主权”,是暂时把台湾交给当时美军的同盟国,也就是“蒋介石的军队”来管理,因此认为台湾应该是美国的第6个属地,美国必须发给台湾人民“美国国民护照”。陈水扁如今替“控美案”背书,当年他当的“总统”又算什么?
文章最后指出,陈水扁想与“控美案”绑在一起,无非是要借此争取“独派”支持,不过从2006年到现在3年多,“独派”因挺贪腐失去了道德高度,陈水扁投机“挺独”荒谬不堪。陈水扁要求奥巴马颁布特别命令释放他,只是凸显他的穷途末路罢了。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