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合报》7日的黑白集文章说,陈水扁抱怨,出庭时他不能打领带。余文昨天假释,他入狱以来穿的一双皮鞋已经开口露出脚趾,他还是趴跶趴跶穿着出狱。记者问余文觉不觉得冤枉,余文说:我自己做错了事,本应接受法律制裁,我愿勇于面对,没有冤不冤枉的问题。神色平静的余文没有怨、没有恨,只有在提到父亲时语气哽咽:我对不起父亲,让他操心了。
文章说,若非检察官分并案的疏失,余文其实可以缓刑,但他却入狱坐了近300天的牢。许多人为余文抱屈,他却说,我犯了错,本应受法律制裁;没有特赦,他则不愿因自己而使事情复杂。不知一般人出狱是否皆是如此,但余文反求诸己、尊重法律及顾念大局的表现,颇令许多人感动。他反而感谢司法,证明他只是偷懒用了大额发票替代报帐,没有贪污。
余文默默坐了300天的牢,没有天天喊冤上新闻。余文说,他应受法律制裁,没有说自己是被司法迫害、替罪羔羊或是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和华。当然,也没有人聚众举牌声援余文,更没有人说要为他攻进巴士底狱;而且,余文承认自己犯了错,但马永成、林德训则说一切都是陈镇慧……
余文的破鞋大口朝天,趴跶趴跶道出一幕司法讽刺剧。
台湾《联合晚报》昨天的社论也针对余文的假释出狱指出,这位使受命法官都为之睡不安稳的“受刑人”昨天一现身,有人心疼他脚上的破鞋;有电子媒体刻意以模糊镜头处理,以减少他的面容曝光;还有陌生的过路人趋前致意,轻声一句“余先生,加油”,代替很多人说出了心声。
社论说,台湾社会长期激愤对立,很少事能产生共识,遇争议话题多以追打激化为乐。但对于余文,大家都觉得他受委屈了,司法制度没有公平待他,法官想救他而不能,检察官可以救他而不为。从素来刻薄的媒体到不相识的小市民,凡是向余文传达的一丝暖意,也形同在向这个“司法杀人”的制度表示抗议。
说“司法杀人”也许太严重,连余文自己都平和承认做错事。但真正司法杀人的例子也不是没有。去年发生宝来集团总裁白文正自杀事件,各界震惊,因为他遭检方调查涉嫌背信案一直不服,可说抑郁以终,事发后“金管会”还开追悼记者会,强调日后移送会更谨慎。相形之下,有人不像余文那样心平气和,有人不像白文正那样以死明志,例如云林县长苏治芬被羁押后激烈地绝食抗议,又例如和舰案的曹兴诚当庭痛骂检察官滥权。在不公平的制度前,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忍气吞声。
在不公正的司法之前,“够力”者如大企业家曹兴诚那样火爆反击,“认分”者如小公务员余文那样以“做错事应受制裁”说服自己接受命运,但旁观者仍为之不平。民主社会的“法”字,功能正是要“去不平”;如果司法反而成为令人觉得“不平”的来源,甚至是制造“不平”的工具,则社会岂有让人安定、安心的基础?各界向余文送暖的背后深意,希望能稍稍抚慰余文,也希望重重地说与司法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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