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贪犯陈水扁 民进党岂不是“同流合污”?

时间:2009-09-16 13:35   来源:中国台湾网

  香港《大公报》今日刊登评论文章说,扁案一审宣判扁珍无期徒刑的公正性实不容怀疑或诋毁。然而,民进党不但没有与陈水扁这个“台湾之耻”进行切割,反而为了他而无理取闹,此则对民进党大为不利。陈水扁毕竟是特大的贪污犯,按普世价值观,不值得更不可以“力挺”,否则,岂不是“同流合污”?

  陈水扁一家包括其妻吴淑珍、子陈致中、媳黄睿靓所涉及四大弊案,“911”时一审宣判,其中扁珍二人均判处无期徒刑。此事可以有三个视点:一是公平审讯、司法正义;二是证据确凿、罪有应得;三是伸张清廉、大快人心。这三点显然是扁珍弊案宣判的核心意义。

  文章表示,扁案宣判后,台湾传媒机构有多项民调结果公布,大约半数的台湾民众支持判决。以此推论,扁案一审宣判扁珍无期徒刑的公正性实不容怀疑或诋毁。

  陈水扁贪腐属“世界级”

  但是,一方面是有数以百计绿营内对扁“死忠”的人士跳出来,到台北地方法院及审判长蔡守训的寓所外示威抗议;另一方面,民进党力挺陈水扁的司法人权,更有党内要人表示要组织大型的抗争。这样的取态已背离了司法范畴,而将有关的宣判政治化。扁的“死忠”人士在司法面前失去理智,那倒并不令人感到奇怪,但是,民进党作为一个政党而有这样的表现,那就不明智兼令人失望了。

  陈水扁及其妻吴淑珍的贪腐,已经查明的涉案金额,高达19亿元(新台币,下同),其中包括汇往海外匿藏的12亿元。陈致中、黄睿靓涉及的洗钱案,单是汇往瑞士的款项就有约6亿元。这样的贪腐规模,世上恐怕没有几个贪官可与扁比拟了。未经查实的传闻说,扁家仅在日本的存款就达80亿元。另有一个说法是,扁在八年任内贪腐的总金额高达300亿元。倘此说属实或最后查明,则陈水扁贪腐只怕要堪称世界顶级了。

  扁珍贪腐属“世界级”,当无疑问。因为查实的19亿元,只属“四大弊案”,且可能还不是全部。接下来,检调部门即将起诉“二次金改”和“机密外交”两案,前者估计金融大亨在扁珍的索贿下“贡献”起码几亿元,后者的秘密经费相信也以亿元计,这是不难想象的事。扁珍当年的身份是“总统”和“第一夫人”,几十万元或几百万元的“小数目”,当然不在他们眼中,总要“亿亿声”才能引得他们流口水。

  有消息说,“二次金改”和“机密外交”两案的犯罪事实已接近调查完成,而同类的贪腐案尚有十多宗还在调查或可以立案调查。陈水扁的贪腐,可能是“世界之最”,这也就难怪他会从“台湾之子”沦为“台湾之耻”了。事态已发展到这个地步,民进党还要“力挺”陈水扁,某些人还要“死忠”到底,还想为扁发动大型抗争,有无搞错?

  在蔡英文领导下的民进党,虽然口头上表示,陈水扁应为贪污洗钱自己负起政治责任,但在行动上却一面倒支持陈水扁,包括:其一,指一审过程违反程序正义;其二,指判刑太重让人难以信服;其三,反对继续羁押陈水扁;其四,指扁犯的是“社会文化罪”而不是贪污索贿罪;其五,指法院选任法官不透明、不公开。民进党的这些言行,完全不顾事实,其对司法当局横加指责,更属于“莫须有”一类。举例说,台北地方法院选任审讯扁案的法官,采用抽签方式,此事人所共知,完全透明公开,民进党还有意见,难道说,法官要由民进党来选?或者,索性由陈水扁自己选?

  要与“台湾之耻”做切割

  文章分析,从大处看,从长远看,民进党不但没有与陈水扁这个“台湾之耻”进行切割,反而为了他而无理取闹。此则对民进党的形象,对争取人心,对希望日后能有再度执政的机会,均大为不利。民进党在行动上坚持“挺扁”,其中固然有深绿和“台独”的因素,但实质上却是颇为短视的做法。“挺扁”的确有巩固深绿的作用,但很可能失去人数更多的浅绿人士,因为他们明白事理,即使有人认为判刑太重,也仍然确认陈水扁有罪。可以肯定地说,“贪污索贿有罪”乃是普世价值观。

  民进党的“挺扁”以及对扁案一审宣判结果的反应,还有令人奇怪和自相矛盾之处。党主席蔡英文强调说:“清廉是民进党不变的价值观。”她又指陈水扁汇款海外是“公私不分”,违反民进党的廉政条例;又说陈水扁对政治资金的管理“未能符合社会的期待”。既然如此,民进党为何还要力挺一个涉案金额如此庞大的贪污犯呢?这不是太矛盾了吗?

  文章认为,民进党想改变“在野”的困境,也就是争取“中兴”,非伐毛洗髓、洗心革面不可,其中应有必不可少的两个支点:一是正视并改善大陆政策,也就是抛弃鸵鸟方式;一是正式甚至彻底与陈水扁切割,不宜藕断丝连,更不能继续力挺。

  扁案并非是“政治迫害”

  一个情节严重到判无期徒刑的贪污犯,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理由去力挺。现实一些说,甚至残酷一些说(现实有时是很残酷的),陈水扁对民进党实在已经没有太大的利用价值了。谢长廷竞选“总统”时,婉拒陈水扁站台助选,已经视之为“票房毒药”。退一步说,就算抗争能令陈水扁获得轻判,十年八载之后获释,届时陈水扁年届七旬(他今年五十八岁),重新加入民进党,陈水扁还能做些什么呢?难道要让他把贪污索贿所得捐给民进党做经费?陈水扁又岂会如此大方?再退一步说,民进党要表现出有情有义?一是不落井下石,一是适当的象征性的表态支持,这也就够了。

  文章最后总结,说到底,陈水扁毕竟是特大的贪污犯,按普世价值观,不值得更不可以力挺,否则,岂不是“同流合污”?陈水扁是贪腐定罪,并非受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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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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