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岁月”号客轮触礁倾覆,是韩国半年来发生的第二起近海沉船事故,再次引发整个世界对于航道安全的思考。
概括来说,航道安全主要面临以下三类威胁:一是天灾或意外,如遭遇冰山、触礁、飓风等情况;二是人为袭击或骚扰,包括恐怖活动、海盗袭击、他国军舰或执法船骚扰、战争次生灾害等;三是船员操作失误或监守自盗,此次“岁月”号沉没很可能就是因为操舵员经验不足而造成的。
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及“走出去”步伐的加快,中国对世界海上航道的依赖日益加深,渐成为航道安全的最大利益攸关者。中国2013年成为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而80%以上的货物贸易都是通过海运;中国渔业产量也经常保持世界之最;人民日益富足之后,游艇及游船业发展迅猛。但中国维护航道安全的能力却远远没有跟上海外贸易和海洋经济发展的步伐,我们亟须重点加强以下三方面努力:
首先,强化力量建设与部署。在近海,应继续强化海域态势感知能力,派遣海洋观测船对周边航道周围的水文、暗礁、潮汐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实地测量,并定期实时进行数据更新,为所有过往船只提供最新的航图;提升海警的规模和质量,加大海上执法力度;发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协调作用。在远洋,则应在关键航道附近保持有效军事力量存在。鉴于经南海至印度洋到中东、非洲与欧洲的西行航线既重要又脆弱,中国当先期在该航线周围维持长期有效力量存在。目前,几乎所有大国都在印度洋保有军事存在,而中国在此一无补给基地,二无盟友,一旦出现紧急状况,将处于极为被动的局面。未来,可在亚丁湾护航机制的基础上,组建远洋舰艇编队,并适时在印度洋沿岸友好国家中寻求补给基地。
其次,要大力推动国际合作。航道安全及海上航行自由已成为全球性治理难题。中国缺乏在世界范围内依靠军事手段维护海上交通线及海外利益的能力和资源,合作将是主要选择。中国需要有一个面向21世纪的海洋合作战略,与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大沿海国通力合作,共享相关情报信息、分享相关资源,共同维护世界航道安全及海上航行自由。
最后,应加强航海管理及教育。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应合力出台相关法规、理顺相关机制、加强执法与监督,确保承运方在加强航运安全规定执行力度、险情处置方案,以及增强乘务人员职业操守等方面合乎安全规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避税和逃避司法管制,越来越多的商船船东选择巴拿马、马耳他、塞浦路斯等监管较弱的国家或地区作为注册地,这些商船通常蕴藏着更大的风险。因此,除加强承运人管理教育,中国相关外事、商务及交通部门还要加强对托运人的培训与教育,最大可能降低风险。(作者胡波是北京大学中国战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