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大陆公开庭审李明哲案的过程中,李明哲表示,自己把西方和台湾部分媒体对中国大陆有偏见的报道和书籍刊物对大陆的恶意攻击抹黑当成了真实,对中国大陆的发展认识不清,存有偏见。台湾《旺报》今日发表大陆自由作家、大学教授胡勇的评论文章指出,“独派”媒体一以贯之的“反中仇中”宣传严重污染了台湾的舆论环境,甚至让一些台湾民众也戴上了对大陆的有色眼镜。“独派”媒体将社会公器之责任抛诸脑后,甘为特定势力之宣传工具,正是两岸关系中许多问题的症结所在。虽说“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但我还是要向这些媒体及其忠实读者大声疾呼,请摘下你们对大陆的有色眼镜!
评论摘编如下:
新华社通稿中的一段话有必要摘录出来。“李明哲表示,自己把西方和台湾部分媒体对中国大陆有偏见的报道和书籍刊物对大陆的恶意攻击抹黑当成了真实,对中国大陆的发展认识不清,存有偏见……”。众所周知,台湾部分媒体长期来戴着有色眼镜看大陆,把恶意攻击抹黑大陆当做政治正确,已经严重戕害部分台湾民众。李明哲当是最新的受害者。
抹黑大陆当政治正确
以李明哲案庭审为例。“独派”媒体拿两岸法律和司法制度的差异大做文章,居高临下地宣称两岸司法文明相差至少30多年。殊不知全世界几乎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或司法制度是完全相同的,个中差异往往跟政治体制、司法文化、宗教信仰等密切相关。媒体应当首先尊重这种差异,然后提示民众遵守当地法律,而不是动辄以自身好恶妄下断言。
去年曾有台湾媒体人在电视节目中猛烈抨击世界上只有新加坡实行很不人道且最坏的鞭刑,结果引来新加坡网民的抗议。作为酷刑,鞭刑当然有可议之处,但也有其在特定环境中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媒体应当做的事情是提醒民众在新加坡不要触犯可能遭致鞭刑的法律,而不是轻易指手画脚,更不是乘机煽风点火。
同理,李明哲被控之“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在台湾可能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在大陆却是重罪。在这一点上,大陆司法机关对大陆人、台湾人和外国人一视同仁。正如《中国时报》社论指出的,李明哲在大陆的行为,要受大陆法制约制。
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越来越成为大陆司法制度化的常态。据统计,自2016年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所有公开开庭的案件,原则上都通过互联网直播,各级法院直播庭审超过60万次,观看量超过20亿人次。大陆法治的上述进步在李明哲案庭审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无怪乎会有大陆法律学者自信满满地表示,“此案的庭审程序只是大陆司法机关日常文明规范办案的一个缩影而已”。
然而,对于大陆如火如荼的司法改革与日新月异的法治进步,台湾部分媒体是看不到的,也是不想看到的。于是,他们只能戴上有色眼镜,一方面以“法治先锋”和人权斗士自居,却对周泓旭案中的疑点选择性失明;另一方面在李明哲案中先入为主,捕风捉影,对大陆竭尽攻击之能事。他们对大陆偏见之深已经到了“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地步。
“独媒”对大陆偏见很深
“独派”媒体一以贯之的“反中仇中”宣传严重污染了台湾的舆论环境,甚至让一些台湾民众也戴上了对大陆的有色眼镜。在“独派”媒体的影响下,客观介绍大陆发展的媒体已经在有些人那里成了政治不正确,连“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这一古训都被抛弃了。
“独派”媒体将社会公器之责任抛诸脑后,甘为特定势力之宣传工具,正是两岸关系中许多问题的症结所在。虽说“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但我还是要向这些媒体及其忠实读者大声疾呼,请摘下你们对大陆的有色眼镜!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