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世界日报》18日发表社论说,从香港旺角到台北街头运动的司法审判,近期港台这些受瞩目的案件看似个案,其实彼此互有联结与影响。
文章内容摘编如下:
香港旺角警民冲突,三名学生先前被判有罪,第四名纵火青年近日也获判四年九个月刑期。法官郭启安说,判背景良好青年入狱很难过,但破坏安宁,罔顾安全须予阻吓刑罚。郭启安在判词中告诫:激进的年轻人,勇于挑战权威,也要勇于面对后果。郭官一语点出,香港法治不容、也没有挑战的空间。
台湾太阳花运动在“立法院”、“行政院”闹事学生、领导人最近也宣判。比起旺角青年,他们简直活在法律天堂,法官为他们另开一扇门。带头滋事的一伙人,占领“立院”20多天全部无罪,法官还在判决书中列举八大理由,符合“公民不服从”、“公民抵抗”,为闹事者量身订做一套不服从的大礼服。法官“造法”、挖法律的洞,令人叹为观止。无罪理由之一更令人费解:阻却(两岸服贸条例立法)违法,其行动利益超过行为本身。
太阳花运动抵制两岸服贸,而诉求先订定“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经过一场街头翻搅与“司法”判决后,两岸服贸动不了,监督条例也没下文。这种后果,何其荒谬!
而带头冲撞“行政院”的领头者都被判无罪,理由是并未煽惑他人。合议庭认为,被起诉“煽惑他人罪”的八人,或在脸谱网散布不满(服贸条例)言词,或在群众抗议行动中带领群众、提振士气呼口号,并没有煽惑他人犯罪的犯意。涉妨碍公务的另八人,则因冲撞破坏“行政院”大门、拒马及辱警,判三至五个月徒刑,都可易科罚金。
脸谱网散布不满言词,带领群众呼口号只是“提振士气”,不算煽惑,将使往后占领“公署”、“立法院”议事大堂,成为公民不服从的“圣战”场域,哪一天会不会也轮到蔡英文办公室呢?。
台当局领导人蔡英文上台后借“转型正义”之名,做了很多权力扩充,法律在处理敏感事件常有“违宪”观感。港台相较,号称亚洲最“民主自由”的台湾,法治精神衰弱。太阳花运动造就民进党取得政权,全面执政,可是之后的司法判决也转向“政治正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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