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陈明文、张花冠、张景森涉嫌收贿案,民进党自党主席苏贞昌以下应当向社会郑重声明:“反对贪污、尊重司法、毋枉毋纵!”台湾《联合报》今日刊载评论指出,面对此案,民进党不能再玩“政治迫害”、“绝食抗议”的花样,毕竟那皆是老梗,只会徒增社会的反感。民进党该换一换台词,应大声说:“反对贪污,尊重司法,勿枉勿纵!”
评论摘编如下:
面对陈明文、张花冠、张景森涉嫌收贿案,民进党自党主席苏贞昌以下应当向社会郑重声明:“反对贪污、尊重司法、毋枉毋纵!”
但是,不此之图,却见嘉义县政府说,“检调动机不单纯”;民进党嘉义县党部说,“围魏救赵,为了转移林益世案”;民进党中央党部亦称,“时机敏感,不免启人疑窦。”
这些皆是民进党的标准台词,用膝盖想也知道民进党一定会这么说。再接着,就可听到“政治追杀”、“司法迫害”等陈腔滥调,一点都没有新鲜感,反正都是那一套。
本案由嘉义、高雄两地检署,动员400名检调人员,北中南同步搜索嘉义县府、县长官邸等61处,传唤张花冠、陈明文、张景森及厂商等逾百人。这是检方及涉嫌人皆必须严肃面对的大动作,民进党更不能照搬“司法迫害”那一套来面对此案。
目前,厂商春龙公司潘家已坦承给了张花冠3000万(新台币,下同),张景森则供认向潘某“私人借贷”了200万;涉案贿款可能逾亿。潘某是陈水扁2004年竞选连任时的台中总部财务长,曾因开发休闲农场,“借钱”给台中县建设处长赖英锡,使赖以贪汗罪一审被判刑8年2个月;又透过民进党“立委”洪奇昌,关说台糖董事长吴乃仁,将台糖土地以低于市价2亿多元卖给春龙公司,结果吴乃仁一审被判3年10月徒刑,洪奇昌2年4月。可见,春龙公司以“借钱”为能事,堪称贿赂的惯犯。
面对此案,民进党即使不能如国民党般在第一时间开除涉案人林益世的党籍,但也不能再玩“政治迫害”、“绝食抗议”的花样,毕竟那皆是老梗,只会徒增社会的反感。
民进党该换一换台词,应大声说:“反对贪污,尊重司法,勿枉勿纵!”
[责任编辑: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