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评论中心  >   海峡时评  >   政治

500人打不到一个丙 台湾的公务员不觉耻辱?

2010年03月22日 10:12:00  来源:
字号:    

  台湾《联合报》20日发表社论:《平均500名公务员打不到一个丙》,摘录如下:

  现在每年公务员考绩打丙等的不到0.2%,也就是平均500人中还未必有一人打丙;“考试院”研议的新法则规定,应有3%打丙,也就是每百人打丙有3人,每500人就有15人。

  从500人中打丙不到一人,到500人必须打丙15人;这就是现在“府”、“阁”、“院”、党吵成一团的症结。

  考绩制度是任何现代机构皆须维持的法制,公司行号如此,政府亦然。其实,政府本来也是公民纳税雇人以治理公共事务的“公司”;倘若一家民间大公司长期维持500人打不到一个丙等的考绩制度,既不汰劣、又不资遣,这家公司十之八九一定会垮台;然而,为何台湾当局这家“公司”,过去竟能维持500人无一丙的考绩制度,而现今抗拒“改革”的声音还这么大?

  这正是政府与公司的不同。公司不必顾虑“选举”,但政府却须顾虑“选票”。另一个更大的不同是,一般公司的员工薪水,是要靠经营者带领员工向市场赚来的;因此经营者及员工两方面皆不可能容忍不胜任公司职位者;但是,公务员的薪水却不是出自机关首长的口袋,而由“国库”支付。正因这样那样的缘由,所以,台湾当局的公务员才会平均500人打不到一个丙。

  固定汰劣比率的考绩制度,普遍行诸举世公司企业,亦为极多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采行;韩国及新加坡最低考绩等级皆为10%,也就是平均每百人有10人“打丙”,500人就有50人。反对此制者说,恐会出现“欺生”、“欺基层”及“轮流”之弊;但这些其实是执行品质的问题,且此类顾虑亦正是迫使考绩更趋公正的办公室压力。反对者又说,“好机关”与“坏机关”应有差别,不能一概而论;但姑不论“好机关”与“坏机关”的标准不易界定,且“固定汰劣制”本就是一个期望“好机关”应当更好的制度;无论如何,一潭死水、腐水,绝对难成为“好机关”。公务员是“铁饭碗”,完全没有裁员、资遣、减薪、放无薪假的顾虑,倘若仍认为“500人不容打一个丙”、“连续3年打丙仍不容汰除”,这恐怕难以见容于任何人事管理学说及体制。

  在此次争议中,更令人玩味的一种意见是,居然亦有不赞同加设“优等”考绩;原因是,现在大家都是“甲”,倘若未来有人是“优”,则对“甲”将失激励效用。怪哉斯论,反对“汰劣”也就罢了,难道竟连“奖优”也不同意?此类议论,更可见官僚乡愿已至是非不明、良莠不分的地步了。

  马当局又陷父子骑驴的处境。倘若“府阁院”党一致主张新制是改善当局素质、提升公务员荣誉感的作法,也许能主导舆论;但如今却将内部歧见公开,有人说是“打击士气”,有人说“选票会跑光光”,这些观念相激相荡,皆可能成为“自我实现的预言”。潘多拉魔盒已被打开,且“话语权”又落人手,如何收拾?

  台湾的绝大多数公务员们,难道不认为500人打不到一个丙的考绩制度,是每一个公务员的共同耻辱?  

浏览精彩评论 进入评论频道

[责任编辑:赵静]

海峡时评
深度幕后
七日视点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