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带动“X分钟看电影”系列网络影音短片而出名的谷阿莫,透过“6分钟被警方搜查之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自述影片,来为自己正名。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发表台湾开南大学信息传播学系助理教授赵哲圣的评论指出,若因谷阿莫短片介绍,让网民对一部电影或其制作过程产生兴趣,这才是知识产权再创造的积极意义,但若只想以“X分钟”就了解复杂剧情,懒惰得像是大考不看书本,只看考前题库大猜题一般,速成而失义,就可惜了!
评论摘编如下:
带动“X分钟看电影”系列网络影音短片而出名的谷阿莫,透过“6分钟被警方搜查之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自述影片,诉说自己“二次创作”没有侵害著作权,并符合“合理使用”原则。谷阿莫主张,他所再制解说电影内容的方式,属于“评论、研究、解说、教学或新闻报导”等操作,所撷取画面占整个电影比重极少,更没有侵权的意图。
这案子涉及法律层面问题,更点出当前网络诉说“故事”的改变,已大大影响了网民、阅听人、甚至到整个影视文化的制作和接受端,值得关注。
首先,谷阿莫擅长利用精简文字和演绎内容后加以“评论”,配合大量剪辑浓缩电影片段,以短片影评方式运行操作。当影片叙述内容,若非影视公司所提供的官方影片,而是用网络上各种免费无版权“资源”时,就会造成片商关注,如果这样二次创作,让片子更多人关心,“合作愉快”下还有可能让片商默认“没事”,但若评论不得其意,影响观赏诱因,就容易被原影片厂商用盗版影片等侵权方式处理。
其次,嘲讽和带有诙谐而创造娱乐和知性的氛围,大大影响现今网络视频文化。传统那种找影评人介绍样版的1.0方式,被速成的Youtuber(社群创作者)推波助澜地更新2.0版取代。然而,评论影片使用嘲讽手法容易失真。整理过的创作,透过谷阿莫帮你去定义电影所代表的简短意义时,有人认为能切中剧哏(剧中笑点或重点),片商则失去播放完整影片的利益,却让网络商赚二次创作商机。
为什么谷阿莫用这种方式陈述电影会火红?这是数字科技成熟环境使然的新媒体现象,具有故事性或简单意涵的多媒体创作在线短片,早成为屏幕族接触影视媒体首选,谷阿莫看准当前网民没心花上1、2个小时看一场“真正的电影”,这才是耗尽制作经费与心血的片商紧张的地方。而著作权争议关键也在此。
如果说谷阿莫让电影快转,“卡提诺狂新闻”(编者注:卡提诺狂新闻是一个台湾版的娱乐八卦网站,由网民提供各种爆料、八卦信息组成,其中狂新闻栏目每周六或日都会推出一个新闻集影片,其中政治人物有很高的上榜率。)这类速成再制的图影片新闻,正在年轻人的网络世界翻转。当因谷阿莫介绍,启发网民对一部电影或其制作过程有兴趣,这才是知识产权再创造的积极意义,但若只想以“X分钟”就了解复杂剧情,懒惰得像是大考不看书本,只看考前题库大猜题一般,速成而失义,就可惜了!(作者为台湾开南大学信息传播学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