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导,台湾淡江大学拟不续聘约200名未具本职兼任教师,台湾“教育部”将进行调查。进一步思考,台湾当局把大学兼职教师纳入“劳基法”保障,其实和“一例一休”的修法争议相同,原本都是立意良善,然而,却也都造成了部分劳工“未蒙其利,先受其害”的窘况。
台湾《联合报》21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近年来,台湾职场的血汗处境,被形容是“过劳之岛”,劳工和劳工团体都期待台当局拿出具体作为改善劳动权,不过,从“一例一休”到私立大专校院不续聘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都凸显了台当局在“立法”的过程中,高估了法律的强制力,也低估了企业主漏钻洞的能力。
根据台湾相关法规规定,未具本职的大学兼任教师,今年8月1日起适用“劳基法”,可享有提拨退休金、有薪产假、特休假、资遣费等权利。但此政策,因为台当局无远虑,让岛内1.3万名兼任教师已有近忧。
据台当局“教育部”统计,至少有35所大学不再续聘兼任教师,过完年后恐怕没头路。尽管“教育部”去年底发函各校,要求不得以有无本职作为聘任标准,否则扣减学校奖补助款。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少大学搞小动作,让兼任教师知难而退。
综合高教工会及多位兼任教师亲身经历,有人总结了台湾岛内私立学校不续聘兼任教师十大“贱招”:如优先排课给有本职的兼任教师、让专任教师超钟点多排课、无本职兼任教师排课砍半、小班上课改大班上课、聘书一学期一聘,有效期18周等等,聘约到期后不续聘,法律上没问题。有的学校会主动通知不续聘,但很多兼任教师自己打电话到学校问,才知下学期没聘书,很没尊严。
文章指出,没有本职的大学兼任教师可能有很多不同的状况,包括,正在岛内念博士、准备外出深造、工作多年暂时休息、已从职场退休等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也未必没有本职就代表失去业界人脉。大学方面还是必须从老师的教学、研究及服务能力去进行综合考虑,而非仅以有无本职去论断。
因此,如何“执法”比“立法”更加重要。面对具有争议的大规模解聘或不续聘,台当局有必要展现魄力,捍卫劳动权,不能只是流于政策宣示,否则台当局及法令将沦为“纸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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