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节刚过,祝福声未远,康乃馨余香犹存,促销母亲节的化妆品广告还未撤走。有台湾媒体观察到,大餐过后,母亲们依然辛苦地操劳家务。台湾的母亲被期待相夫教子、服侍公婆、料理家务、参与劳动。母亲做的家务工作称为爱的劳务,没有薪资,没有假期,也没有申诉管道。工作母亲,比太阳早起,准备早餐,打理孩子上学。骑机车上班的,几经颠簸,再怎么花枝招展的打扮,早已花容失色了。赶客运上班的,累得在座位上打盹。全职母亲也要一大早到学校当导护志工、买菜、煮饭、洒扫庭除,还有家中的老人要照顾。
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发表评论员署名文章指出,台湾对母亲并不友善。根据2006年相关部门统计的数据显示,台湾的妈妈在最小子女未满3岁前照顾的方式,以“自己”照顾为主,占5.79%;“孩子的祖父母及保姆”照顾居次,分占24.99%与7.48%。如果最小子女是3至未满6岁间的照顾方式,则以“私立托儿所”托育为主,占39.05%;其次为“自己”照顾占36.78%。台湾妈妈还是学龄前儿童的主要照顾者,但是来自社会的支持欠很多。
如果把子女送到托儿机构,日托育费用平均每月12692元(新台币,下同);全日托则是每月18725元。如果交由“保母”照顾,每月平均14089元。而女性受雇者每月平均收入为29499元,其中赚2至3万者最多,约占三分之一。亦即,工作妈妈的薪水有一半到六成要付给托儿所或保母。台湾的公共托儿所严重不足,是工业先进的经济体中最少的。我们把照顾年幼子女的责任推给妈妈与市场。妈妈不自己照顾,就得花薪资的一半以上请人照顾。
文章说,为了解决台湾幼儿照顾私有化的问题,民进党执政时于2001年起推动的幼托整合计划中将幼托照顾公共化列为主张之一。但是,一直受阻于私立幼教业者的游说压力。即使到了2007年将“幼儿教育与照顾法”送到台“立法院”审查,也过不了私立幼教业者与部分“立委”的阻扰。而马英九又喜欢以现金给付来处理社会照顾议题,但是只补助五岁儿童学前教育,而不处理5岁以前幼儿的照顾问题。
台湾工作母亲的家庭与工作陷入两难。台湾在2006年推出了“大温暖社会福利套案(草案)”,将推动普及婴幼儿照顾体系计划作为关怀女性的首要工作。据此,才有今年3月底台“立院”通过的“育婴留职停薪津贴”,针对2002年通过的“性别工作平等法”中规定的无薪育婴假的进步作法。
文章认为,虽然其中育婴津贴给付被提高到被保险人前6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的60%,但是以个人平均月投保薪资计算给付并不合理,因为劳工并未缴纳育婴假的保险费。其实以就业保险基金来给付育婴假津贴只不过是权宜之计,不是要补偿个人的薪资损失,而是要帮助天下的工作母亲照顾子女。每个孩子是等值的,所以原先规划的是让所有申请育婴假母亲都得到相同的育婴津贴,是以劳工平均月投保薪资作为基数才合理。
不论如何,这总是个好的开始。接着下来还有许多对妈妈们很重要的社会照顾方案要推动,如长期照顾十年计划。马英九愿意从善如流,暂缓长期照顾保险的推动,终于走对了路。但是,千万不要背地里积极推动长期照顾的商业化,那就如同托儿照顾私有化一样,会让妈妈们哭泣的。一旦替代妈妈的照顾工作变成商业化,妈妈们要付出的代价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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