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报道,日前令人不忍听闻的“冰冻婴尸退还父母”事件,固然是罕见的恶质保姆的个案。但同时又有“5岁男童代母职,小妹妹肺炎病死”、“阿嬷贩毒,12岁外孙交货”等新闻,再加上之前的父亲把女儿丢到沸水锅里烫死之事,社会愤慨有过之、施援却不及。最近,岛内和婴幼儿相关的几则新闻都令人十分悲伤。台湾《联合晚报》昨天的社论指出,其实已经不只是“最近”了,很久以来,台湾儿童受虐、受害、被疏于照顾的情形,都和文明社会的标准相去甚远。
两个月前,台湾《联合晚报》才写了《不能保护儿童的社会很可耻》的社论,起因于一名遭家暴而被安置的女童竟然在寄养家庭附近连续被不同的小区工作人员性侵。台湾社会上为早先的“医院人球”邱小妹、被滚水烫死的黄小妹等而痛心高呼检讨之时,类似的儿童受虐事件并未稍减,不论是法律、社会工作、还是小区邻里的援救之手,不易伸入施暴的家门。
社论说,追根究柢,出于文化结构上的原因,台湾社会仍多将儿童视为父母的私有财产;包括很多父母强迫带着幼儿全家自杀的例子,都是出于同样的心理。直到今天,我们习于以“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句话,去应对很多明明就是父母不适任、甚至成为加害者的例子。
的确“天下父母心”,很多儿童受害的情节未必出于父母的恶意,很多可能只是“贫贱家庭百事哀”的后果,其情可悯。例如不时发生父母迫于生计双双外出工作,将幼儿反锁家内以致出事的新闻。每次有那种“家人自责,抚尸痛哭”的画面出现,的确令人悲伤又无奈。
现代文明社会多将儿童视为需要独立的权益保护,儿童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所以这条权益的基本线一旦被侵害,就要以社会的力量介入去护持。我们不能再盲目地以“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为由,因而漠视儿童受害的情景。
社论在最后呼吁,要把保护儿童当成社会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