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今日发表社评文章分析两岸农业全方位合作议题。社评指出,两岸农业有非常优越的合作条件,2008年两岸关系改善后也在几个方面进行交流合作,建议两岸要推动全方位的农业交流合作,才能从个别“点”的成果迈向整体“面”的成果。
社评摘编如下:
日前农业部总经济师毕美家表示,大陆要学习台湾发展现代农业的经验,双方需要在这方面深入合作,我们非常赞同两岸应积极推动农业的全方位交流合作。
众所皆知,台湾农业发展甚早,除了稻米、水果、蔬菜、茶叶、兰花等农业生产技术举世闻名外,在农民组织、农业教育、农产运销、农业金融、农业保险、品种改良、休闲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也非常有经验。
两岸农业有非常优越的合作条件,大陆有广大的土地、丰富的农业资源、劳动力成本也相对较低,再加上有13亿人口的庞大市场,非常适合台湾农民前往发展;台湾则在农业技术、产业化水准、组织化程度、资金等方面都有相对优势,双方可以相互合作、共创双赢。
2008年两岸关系改善后,双方也在几个方面推动农业交流合作,首先,在农产品贸易方面,ECFA生效后,台湾18项农产品出口大陆享受降低关税与通关便利的优惠,使得台湾农产品外销大陆的金额大幅增加,其中以石斑鱼、茶叶、冷冻秋刀鱼及生鲜甲鱼蛋之出口成长最为显着。
其次,在植物品种权保护方面,《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生效后,两岸同步受理植物品种权的优先权主张,保障双方的研发成果,包括技术专利、植物品种及商标或产地标示等。
第三,在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方面,《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生效后,双方建立动植物检疫与检验谘商机制,就两岸疫情通报、检疫检验查证、出口农药残留标准调和进行协商,以防杜疫病虫害经由贸易管道入侵。
第四,在两岸新兴产业合作方面,台湾推出的“生物科技”与“精致农业”与大陆推出的“生物育种”目标一致,都在提升双方的农业科技水准,目前双方选定“低温物流”作为先期合作项目,就是着眼于现代化农产品(包含食品)冷藏或冷冻的运输合作,相信对未来两岸农业升级会有帮助。
然而,上述的两岸农业合作似乎仅局限在农业各部门“点”的合作,缺乏整体农业“面”的合作,所以诚挚建议两岸要推动全方位的农业交流合作,才能从个别“点”的成果迈向整体“面”的成果。
举例而言,台湾的农民组织发展非常成熟,如农会、合作社、产销班,不但结合个别生产的农民成为规模经营的团体,并且争取农民权益,甚至推广农民教育。就这方面而言,大陆农民专业合作社虽已有68万个,但发挥作用与台湾有差距,这方面双方可以好好合作。
总而言之,期待两岸尽速推动农业的全方位交流合作,让台湾农业可以透过大陆的土地、资源、劳动的优势,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同时也让大陆农业透过与台湾农业的全方位交流合作,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创造两岸农业互利双赢的前景。
[责任编辑: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