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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诉于正获胜 不是个人的胜利

2014年12月29日 10:38: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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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知名作家琼瑶状告湖南卫视播出的《宫锁连城》抄袭她的作品《梅花烙》,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侵权案成立,大陆编剧于正和4家传媒公司等被告得赔偿500万元人民币,还得公开道歉。琼瑶在微博留言:“我只想大声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

  对此,台湾《旺报》27日发表社评说,这场持续8个多月的维权之战,引起大陆文化界的重视,期间大陆109位编剧签署联合声明声援琼瑶,呼吁保护原创的著作权,并称“拭目以待法律对此作出公正的判决”。不论法官是否受了这一群编剧的影响,但判决结果,诚如琼瑶所说的“正义终于发出声音了”。

  这不仅是琼瑶的胜诉,也宣示了大陆在著作权保护观念跃进了一步。影剧圈都同意这次审判,法官做出了最高水准的演出。期间,于正曾经提出辩驳,认为其所涉及抄袭部分多来自民间传说、历史记载,甚至来自《清史稿》、《红楼梦》等著作,法官显然没有采信被告的辩词。

  相较于2006年郭敬明抄袭案,这次的案件引发更多重视,罚金也更重。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涉嫌剽窃作家庄羽的《圈里圈外》,法院判赔21万元,而郭敬明似乎也没有歉意,之后还加入大陆作家协会。

  大陆的著作权保护观念发展较晚,大约十几年前,台湾许多知名作家的著作在大陆遭盗版贩售,却拿不到半毛版税,求偿也无门,但随着大陆经济起飞,著作权的观念已经形成。8年后,琼瑶案例的审判结果已大不同于郭敬明案。不只是民间,法界也迈进了一大步。

  本案的判决不是琼瑶的胜利,而是知识产权的胜利,法治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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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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