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国时报》8月5日发表台湾前“经建会主委”尹启铭的评论文章说,台湾“立法院”临时会续审“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草案”,民进党终于提出其修正版本,看完令人失望,若自经区条例依民进党版通过,那将会是和现行加工出口区、自由贸易港区相差无几,甚至在自由化程度上更为倒退的特区,完全失去“立法”推动的意义。
绿营“逢中”必反、保护主义
自经区的设置有三项主要目的,一是要加速推动台湾经济自由化期程,发挥企业旺盛活力;二是以堆积木方式渐进创造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P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等的条件,推动台湾融入区域经济整合;三是发展新兴产业,加速结构调整,带动经济持续成长。如果民进党认同前述三大目标,就应以此为准则,检视其所提出的版本。就如民进党蔡英文主席所说:民进党版修正幅度非常大,因此仅能举其荦荦大者加以探讨。
两岸方面,有关开放陆资投资自经区,“行政院”版系参酌外人投资规定、WTO服务业承诺,没有所谓的后门模式。目前两岸都是WTO会员,只有台湾方未给予陆方WTO会员待遇,并不符合WTO基本规范。将来台湾若要加入TPP、RCEP,前提是须遵守WTO规范,民进党版却是要删除此方面的松绑,根本违反示范区设置的目的。
其次,目前台湾未开放大陆货品计2,125项,其中农产品893项,工业品1,232项,此亦不符合WTO规范。对于该等大陆物品输入自经区,“行政院”版是得专案申请进口,民进党版则是要删除此规定。事实上加工出口区、自贸港区都已开放专案进口、加工外销,删除此规定,反凸显出自经区在自由化程度的倒退。
至于新兴产业发展方面,有关自经区产业松绑,“行政院”版在条例中直接松绑国际医疗等产业,民进党版则主张删除国际医疗、教育服务业、专业服务(会计师、律师、建筑师)等,而以修正相关专法解决。内行人都知道,这是民进党的缓兵之计,因以“立法院”的议事效率之差,分别修正专法不知何年何月始能完成,最终结果就是不了了之。
另外,民进党版规定在自经区从事农业加值必须优先使用国内农产品更值得商榷,其一,违反WTO国民待遇原则;其次,剥夺企业使用原料的自由,影响其竞争力;第三,自经区目的在发展农业加值产业,系以农业科技产业化为主轴,例如瑞士不产咖啡豆,但瑞士雀巢公司的咖啡产品却驰名行销国际。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