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反核四已经禁食的民进党前主席林义雄昨日发言指出,“先把公投法修好,核四公投才有意义”;意即他不赞成另立《核四公投特别条例》,而主张直接大修他所谓的“鸟笼公民投票法”。台湾《联合报》25日社论指出:如此一来,兹事体大,影响的层面即不仅在“核四公投”而已。例如,未来能不能主张无门坎或低门坎的“台独公投”?
国民党“立院”党团的最新提议,形同将核四封存于“时空胶囊”之中,不装填燃料、不商业运转;待若政经情势变化,民意考虑重启核四时,再经“公投”决定去从,因此无时间表。此案的特点是:一、核四既无启动时间表,因此即无“公投”;二、既无“公投”,即无修“公投法”的问题,可免节外生枝;三、已耗资3300亿(新台币,下同)的核四封存在“时空胶囊”中,为未来保留了再作选择的可能性。这样的构想应已面面俱到,我们看不出还有什么无理取闹的余地。
如今回顾近几日此事惊心动魄的发展,可从苏贞昌探视林义雄留下了几行字说起。他写道:“2014终结核四。义雄兄:感谢您,保重。苏贞昌。”
寥寥数语,透露了苏贞昌的心思。一、劈头提“2014终结核四”,这是苏贞昌的政治旗帜,显示他将林义雄视为其“2014终结核四”的一颗棋子,将两人互为呼应的责任托付给了林义雄。二、感谢您。是感谢林义雄对台湾社会的奉献?或感谢林义雄在“2014终结核四”中的角色?
苏贞昌“2014终结核四”的时间表,先莫论是否给了足够的理性解决核四问题的空间,其究竟是想纾解或加重林义雄禁食的压力,亦令人质疑。须知,杀君马者道旁儿,万一出事,民进党恐怕难逃鼓噪之责。
林义雄一向主张“核四公投”。过去,大家回避或压抑“核四公投”,是想避免核电问题政治化;但现在核电辩论已陷僵局,则以“公投手段”谋求政治解决,已是处理核电争议的唯一途径。然而,民进党却提出了两项新主张:一、直接停建核四;二、订出“无门坎”的《核四公投特别条例》。
面对此一情境,民进党须先厘清的是:一、若是要迫令“行政院”径自停建核四,此途已被大法官指为违法,亦违反了“立法院”通过的核四公投新决议。何况,此案已背离了“核四公投”的民主精神。二、若是欲以“核四公投”解决问题,则马当局所提“没有核安,就没有核四,也就没有公投”有何不可取?
也就是说,存废核四及核电这样的“公民共业”,能不能不经“公投”询问民意?又若要“公投”,但不设门坎的假“公投”又有何正当性?而既然如今已确定了“核四存废/公投决定”的原则,又有何理由非要赶在年底选举前以无门坎的假“公投”来“终结核四”?
林义雄经20年的努力,能将人人避谈核四“公投”做到人人认可核四“公投”,使核电议题诉诸民主,可谓已是求仁得仁;现在核四“公投”已获全民认可,只剩下“公投”时机的选择而已。但是,如果民进党现在的手法却是否定“公投”而主张径自停建或举行无门坎的假“公投”,则不但自毁了核四“公投”的初衷,亦不啻是践踏了民主与民意。何况,林义雄又突然表示反对另立《核四公投特别条例》,而主张直接大修《公民投票法》。
至此,相关的讨论已然错乱失焦。民进党必须弄清楚:一、林义雄对核电问题的钻研令人敬佩,但其在核电知识上的权威性与禁食与否并无关联。二、林义雄的身世遭遇有令人疼惜敬重处,但他在核电问题的立场亦宜与其身世论述区隔。三、究竟“核四公投”的门坎应依据现行台湾“公投法”,或另订定核四“公投”门坎,或直接修订“公投法”将一切“公投”门坎均解除或降低?四、尤其必须认清:现在大家面对的本质问题,究竟是核四及核电的“公民共业”问题?还是林义雄禁食的问题?
无一人愿见林义雄因禁食而受危害,但若将核电问题与林义雄禁食绑在一起,却是一个“命题不对称”的困境。倘若落至不经“公投”而处理核四,或经无门坎、低门坎的假“公投”而处理核四,这些难道不皆应是林义雄所不齿?
核四封存在“时空胶囊”中,这凶险万状的数日充分反映了台湾政治的凶险诡异、无理无情,亦应长留在民众刻骨铭心的记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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