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1月9日)民进党中国事务委员会通过“2014对中政策检讨纪要”,主张“应该积极凝聚台湾内部的共识做为两岸对话的基础”。
台湾立报17日刊登时事评论者张百达的文章说:所谓台湾共识,什么是台湾共识,具体内涵为何?从原本“宪政共识”换成“应该积极凝聚台湾内部的共识”这句话看来,显然“宪政共识”不是共识,至少不是民进党共识;至于能不能够成为台湾共识甚至作为两岸对话基础,则属未定之天。
问题是,换成“应该积极凝聚台湾内部的共识”比较好吗?显然也没有。这句话的意思其实就是说民进党内没有共识,既没共识,自不足以作为两岸对话基础。就像没有路基或桥墩,路无法铺,桥无法架,人车物流难以通行。
原本的“宪政共识”因“宪政”两字在对岸是“敏感词”,加上定义不清过于模糊。至于台湾共识是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看法。两岸有其历史延续,也有法理联系。台湾曾于1945年二战后回归中国,但国共内战及接续冷战又再度形成分裂分治格局。差别是台湾不仅较战前多了金马地区及东沙、太平,还穿上“中华民国宪法”这件“法统”大衣,即使经过多次修补,还是与对岸维系着一种特殊关系。
文章说,这样的法理联系有些人不满意,很想剪断修掉,但又偏偏动不得。因为一旦修除,形同割袍断义,于是这又反过来成了维持目前台海和平护身符。只要维持着,至少对岸缺乏动武理由,甚至可形成对话基础,就看民进党要不要。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