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虽然已于1988年8月起逐步开放大陆农工原料、劳力密集产业的产品进口,另于1990年10月以行政命令公告《准许对大陆地区间接投资或技术合作之产品项目表》开放3,353项产品对大陆间接投资,并迟至2009年6月始以渐进方式开放陆资来台投资。台湾《中国时报》26日社论说,迄今15年来,台湾开放的脚步虽未曾中止,但两岸经贸往来要达到正常化的水准仍有相当距离。
贸易方面,目前台湾对大陆农工产品尚未开放进口的项目仍有2,170项,占全部产品的19%;其中农产品953项、工业产品1,217项。投资方面,制造业开放陆资赴台投资项目达97%,服务业和公共建设开放项目则仅占51%,而且陆资赴台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须经事前审查。至于大陆人员赴台亦有多项管制措施,例如陆资投资人士及其陆籍干部赴台目前只能取得“停留证”,无法申请“居留证”及工作证等。
如从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的层面看,陆方与台湾分别于2001年底及2002年1月加入WTO,都应遵守WTO的相关规范。但是在两岸特殊情况之下,12年来台湾对大陆待遇始终未符合WTO非歧视基本原则,尤其是普遍最惠国待遇(MFN)。所谓MFN系指WTO的成员要平等对待所有其他成员,一成员给予另一成员任何经贸优惠,都必须无条件给予其他成员,其对象包括货品、投资/市场、资金、人员和交通等。12年过了,身为WTO的成员,台湾应积极推进两岸经贸正常化以符合WTO基本原则、确实遵守WTO规范。
其次就两岸层面而言,两岸经贸虽未完全正常化,却已在既有基础之上同时洽谈ECFA自由化措施,此是全世界独特的案例。但是开放是自由化的前提,由于台湾对陆方尚未开放部分仍占相当比率,限制两岸达成ECFA服贸和货贸协议自由化的广度和深度,其成效自是打了折扣。相反的,目前正如火如荼谈判中的中日韩及中韩FTA则无此方面的限制,这些达成的协议其自由化水准将相对较高,韩、日在中国大陆所拥有的优势亦将较台湾为强。因此台湾必须进一步推进两岸经贸正常化,才能扩展服贸和货贸协议自由化的空间。
另从全球化的层面透视,在全球化的浪潮下,全球价值链(GVC)已是国际经贸新的型态,尤其在亚洲,已以中国大陆为最后制造基地建构绵密的生产网路。新兴国家都在努力挤进GVC,已在GVC中的国家则努力扩展其地位,洽签FTA、融入区域经济整合则是参与GVC重要的策略。因此两岸经贸往来并非独立的活动,而是GVC的一部分,推进两岸经贸正常化、自由化可以帮助台湾提升在GVC的竞争地位。
回顾过去,亚洲是全球最大、成长最快速的新兴市场,中国大陆更成为带动全球经济成长的重要引擎,而两岸经贸未能正常化,台湾在东亚的区位优势和在大陆所拥有的产业、语言、文化、历史等优势均无法发挥,一方面台湾流失了成为跨国企业进入亚洲新兴市场的门户的机会,另一方面台商未能作最佳策略布局,造成投资、人才、产业等单向流往大陆,也埋下今日台湾经济欲振乏力的种子。
1999年高雄港曾是全球第3大货柜港,由于两岸无法直航,全球航商渐将高雄港遗忘,加之产业外移,导致高雄港的全球排名于2008年跌至第12,现今更落至第13位。
又如液晶面板,由于台当局限制台商前往大陆投资面板,给予韩国企业先行前往大陆设厂及大陆本地厂商崛起的机会,造成台湾面板产业在资通讯及消费性电子产业GVC的地位渐被取代,致使台湾出口成长逐年每下愈况。
前车之鉴不远,两岸经贸未能正常化,伤害的是台湾的经济。未来亚洲仍将是跨国企业最瞩目的市场,中国大陆仍将是外国直接投资首选的地点,于“十二五计划”期间,其服务业占GDP比重将提高4个百分点,带来2兆人民币增加值的商机。在全球化、区域经济整合的浪潮下,台湾应该采取策略性宏观的视野,运用市场培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进而驱动经济成长,而推进两岸经贸正常化与自由化正是台湾策略的核心,ECFA服贸和货贸协议就是关键的策略工具。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