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马英九对“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方案”拍板定案,将以自由化、国际化和前瞻性为核心理念,大幅松绑对物流、人流、金流、资讯流及知识流的各项限制,落实市场开放,并具体推动金融服务、教育创新、智慧物流、国际健康、农业加值等五大创新产业,但不以此为限。台湾《中央日报》18日发表社评文章说,“自由经济示范区”非常契合当前台湾经济发展之需要,希望在12月前经“行政院院会”通过,送“立法院”审议后尽速通过实施,为台湾经贸转型升级开创新纪元。
台当局推出的“自由经济示范区”已自今年8月已经启动第一阶段“六海一空一园区”的计划,包括台北港、基隆港、苏澳港、台中港、安平港、高雄港等6个港口、桃园航空城自由贸易港区1个空港、以及屏东农业生技园区1个园区。
第二阶段“自由经济示范区”推动的计划由于涉及修法与相关租税优惠,需要等“行政院院会”通过并送“立法院”审议通过“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后才能实施,希望台当局尽速完成相关的法定程序,为台湾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众所皆知,台湾是以出口为导向的经济体,2012年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超过120%,有公平、自由、低成本、高效率的外贸环境,对台湾经济发展非常重要。然而,要享有上述优惠条件,台湾本身要做好充分准备,推动自由化、国际化的经济结构,才有条件推动自由贸易并与主要贸易伙伴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
其实。台湾产品行销全球,竞争力极强,根本不怕竞争,怕的是人为的不公平竞争状态,尤其是2002年台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后,几乎所有的工业产品、农业产品均对外开放并大幅降低关税与非关税贸易障碍,台湾对外贸易不但没有被经济自由化打倒,进出口总额反而从2002年的2,485亿美元,成长至2012年5,717亿美元,增加1.3倍,可见自由开放绝对有其正面效益。
然而,近10多年来,台湾虽然已逐渐在各个方面建立自由化的经济制度来因应自由化的浪潮,但是截至目前为止,台湾推动自由化的程度还不够,所以经常遭到西方国家质疑“你们准备好了吗?”,所以进一步推动经济自由化的开放政策时有其必要性。
根据台当局的说明,“自由经济示范区”的目的主要有五:第一,吸引外国企业来台投资;第二,帮助台湾产业升级与转型;第三,创造就业并接轨国际;第四,创造台湾经济成长及产业结构优化的新动能;第五,有助于参与区域经济整合,并为加入“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与东南亚国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创造有利的条件。
在自由化条款方面,根据台当局的说明,“自由经济示范区”主要将外资从当年台湾承诺加入WTO的待遇迈向“超WTO待遇”,也就是WTO Plus,如松绑专业服务业投资限制等。至于陆资则是迈向WTO待遇,如陆资制造业比照侨外资,采负面表列清单等;同时简化侨外投资程序,一定金额以下投资案,采事后申报制。
在租税优惠方面,“自由经济示范区”提供三项主要租税优惠政策,包括:第一,外国货主从事储存或简易加工,内销10%免营所税;第二,外籍与陆籍专业人士免报最低税负制的海外来源所得,且前三年薪资以半数课税;第三,台商汇回海外股利或盈余,到示范区实质投资免营所税。
“自由经济示范区”为台湾经济转型升级添加无限的动能,希望台湾内部要凝聚经济自由化的共识,走经济松绑与开放的路线,尽速通过“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方案”,让台湾能释放旺盛的经济活力并与全球接轨,开创更广阔的商机。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