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与蔡英文两位2012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一个被涉及“富邦案”,一个被揭露“宇昌案”。美国《世界日报》24日社论刊载社论指出,就媒体及蓝绿阵营爆料的各种资讯检验,富邦案可谓愈揭愈清,宇昌案则有愈揭愈黑的可能。
全文摘编如下:
民进党日前以宇昌案攻防闹得太大,形象大伤,反转过来重新检视马英九前此涉及官非的富邦案,既有政治献金又有鱼翅宴,争议不断。民进党或视此为“围魏救赵”的策略转移,但论实质,根本是禁不起检验的障眼法。就媒体及蓝绿阵营爆料的各种资讯检验,富邦案可谓愈揭愈清,宇昌案则有愈揭愈黑的可能。
讲得更清楚些,宇昌案是一新案,富邦案是十年前即已侦结的旧案。宇昌案迄今说不清楚是否还有黑幕,且蔡英文从头至尾都扮演催生的角色,难谓其中没有任何利益冲突。但富邦案早就清清白白地在侦查阶段即宣告结案,意指原无其事。根本就是黑白分明的两件案子。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蔡英文非仅陷于被动而已。
就社会记忆言,富邦案发生在十年前,扁当局岂能轻饶,里里外外早就搜遍了,就是找不到马英九涉案的问题,严格说,所谓富邦案自始即未能成案,就马英九言这是官非,且受富邦拖累。宇昌案则大不同,蔡英文从“立法”始,到出任具有寻租利益的董事长,非仅以法律人涉入旋转门的是非,更以法匠欲为个人及家族图利脱身。
讲得更清楚点,任何一位具有现代法律修养的民众,都深知所谓法律人的基本素养就在是否尊重法的精神,身为法律教学和具有公职身分者,更不能回避法的精神,而非仅以是否违法设辞。法匠则近乎讼棍,即以脱法和玩法为能事,以律师言,就是为客户和自身利益辩护,并不问其间是非善恶。蔡英文是否为法律人抑或不过是法匠,这就是一个判准。
再者,蔡英文主动草拟生技新药产业发展条例草案,排除旋转门条款,事后竟然以此获利,这要较陈水扁以权谋私的情况更要高明多多,陈水扁涉案,只要证据确凿,即难逃法网;但蔡英文似有前车之鉴,乃至有先见之明的预感,可谓自始即涉嫌“以法谋私”,以“立法”的办法让个人得以先期脱法,大有纵有证据又奈我何的况味,陈水扁在狱中或也不能不佩服长江后浪推前浪,发出青出于蓝的感慨。
宇昌案若非遭人揭发,谁又知道以“清新”自许的高级知识分子从政,竟然会对同一案件演出双重标准和一人分饰二角的戏码。即以法律人主动参与“立法”,又以高明的法匠依法套利,且取得绝对可以“丰厚”来形容的利得。要说蔡英文是两面人,即一面是法律人,一面为法匠,或更传神。若真能以此获选领导人,并寄望蔡英文能带领台湾而无陨越,大概也只能祈福于苍天。
就在沸沸扬扬的热点上,“检察总长”黄世铭日前站出来澄清,即在他任内没有不敢办的案件,侦办富邦案、宇昌案都是主动侦办。以富邦政治献金案为例,从9月间见报即开始侦办,这就是办马英九。至于富邦旧案也叙明在扁执政时代早已二度侦结;宇昌案进度仅及于调卷,尚未约谈,距起诉与否还有一段距离。若有人以“政治追杀”形容,此指蔡英文,可谓言过其实。
从黄世铭的谈话中可以确认,侦办宇昌案的进度不可能在“大选”前就看出端倪,更不可能会有侦办结果。如果宇昌案是清白的,绿营应要求早早侦结;反之,愈拖愈有利选情。蔡英文以“政治追杀”形容蓝营揭弊,并未要求检调单位在选前即办出结果,多少也透露出蔡英文的某种心情。
临近“大选”,宇昌案和富邦案已注定将交由选民评断。其间固然黑白分明,但选民在资讯不对称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分辨,这就是民主的考验,不但考验选民的判断力和热情,也在考验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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