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评社9月15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民进党主席蔡英文一到美国,就被追着问何谓“台湾共识”。她在华府终于肯多讲些,“台湾共识若有必要可以考虑立法”,“若有足够共识,在法律层次就可以处理掉,不需透过‘修宪’或公投。”剖析这几句话的内涵,重中之重在于“台湾共识”与“修宪”、“公投”之间的连结。
从逻辑上来说,蔡所称“台湾共识若有必要可以考虑立法”是完全说不通的。蔡日前首度提到“台湾共识”,是在全盘否认“九二共识”后表示,“九二共识”是国共之间的共识,应以“台湾共识”来取代“九二共识”。至于“台湾共识”内涵为何,民进党并未进一步说明,仅表示当选后透过台湾民众凝聚共识来形成。
蔡英文说法为何被批评是“空心蔡”,重点就在“九二共识”是政策,有其清楚内涵,而“台湾共识”并不是政策,而是政策形成方式。就好像橘子跟香蕉,岂能放在一起比。
蔡英文说“台湾共识若有必要可以考虑立法”荒谬之处就在此。“台湾共识”迄今只是政策形成方式,而非政策,如何“立法”?难道要把政策的形成方式拿去“立法”?反之,绿营若认为“台湾共识”是一项政策,那就先把政策拿出来,与马英九的“九二共识”,一起在2012选举时接受检验。蔡英文一旦胜选,她的“台湾共识”自然由政见变成政策,也不必再吵吵闹闹了。
然而,即使民进党把“台湾共识”视为政策,也赋予其以足以与“九二共识”抗衡的内容,也不是“立法”可以处理的层次!蔡英文的说法,明显避重就轻,故弄玄虚。其中暗藏的“台独”密码,这是民进党两岸政策接下来最值得关注之处。
关键在于,所谓的“台湾共识”既然是要取代“九二共识”,否定“一中”,也否定“中华民国”。但台湾的“立法院”可以修法把“中华民国”名称改掉吗?当然不行!依现行法律,民进党若要动到“一中”或“中华民国”,都得启动“修宪”程序,其中还包括公投复决。
所以说,蔡英文表示,“若有足够共识,在法律层次就可以处理掉,不需透过‘修宪’或公投”,这是不对的,甚至是骗人的。民进党要否定“一中”绝无法在法律层次处理,一定得要“修宪”、“公投”。蔡这么说,其实正暗示着执政后不排除启动“修宪”、“公投”程序来处理“一中”的问题。
毫无疑问的,民进党如果否定“九二共识”精髓的“一中”,就是要拆掉“中华民国”屋顶;要拆“中华民国”屋顶,就要“修宪”;要“修宪”,两岸随时可能陷入战争边缘,三者环环相扣。
蔡英文若真的确定要将“否定‘九二共识’”法制化,这不是普通大的事,陈水扁当年只是喊喊,还不敢硬干。民进党2000年刚胜选时,李登辉还特别交代陈水扁,“中华民国宪法”、“国统纲领”是两大支柱,动不得也。
话又说回来,蔡英文言必称“民进党对中国政策是稳健而平衡的”,也说“两岸关系不必然是零和”,同时也希望执政后继续发展稳定的两岸经贸关系,理应没有不惜两岸兵戎相见,挑衅中国大陆的道理。可是她又暗示不排除启动“修宪”、“公投”处理“台湾共识”,两者之间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蔡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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