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一家的贪污情状,竟然让民进党陷入泥淖、无法自拔;更严重的是,民进党退缩以民粹、极端化自保,台湾的两党政治也因此走向极端对立。
台湾《中国时报》18日社论指出,扁案造成民进党道德沦丧的后果,这是无庸置疑的。执政前的民进党,政治道德先行,将法律视为最后的底限,因此,党员只要操守出现明显瑕疵,党纪必然先于法律处理;这套标准在扁任内出现涉贪传闻时,就已见侵蚀,但是当时的民进党至少还认定,应由法律做最后的判准。
可悲的是,当扁家及亲信数大弊案陆续遭起诉及判决时,陈水扁及民进党的调子也跟着逆转,扁自认只是犯了“道德文化罪”,因此不必负司法上的刑责;绿营更有要员痛批司法判决是“封建”的道德审判,而不是法律判决。至此,民进党不但完全道德虚无化,更错误解读,将法律窄化成法庭攻防,完全疏忽道德也是法律的基础。
民进党为何走不出扁案这一关?面临扁案为何连浅显的切割道理都不懂,而让举党掉入无法自拔的困局?这样的困境被称为“共有的悲剧”。
许添财日前有意发起挺扁群众运动,被讥讽为是在“消费陈水扁”,其实严格来说,这应称为“消费民进党”,而且早在许添财之前,民进党大将及公职人员早已纷纷展开“消费民进党”的作为。因此,要参选的人络绎于途、赴看守所探视扁,不然就是在游行场合刻意标举挺扁急先锋的旗号,民进党的天王们展开的是更高层的权力斗争,挺不挺扁都可成为斗跨对手的血滴子。
社论说,民进党要角扪心自问,必然知道挺贪腐不利民进党长期的发展,但是民进党要角都掉入两难的“囚犯困局”,毕竟,民进党的公众形象是典型的“公共财”,对个别公职人员未必有立即明显的利益;相反的,只要他们个人挺扁,却立刻可以受到党内极端派支持,而在党内初选出头,此一趋势更因民进党长期的派系竞争而恶化。可以说,当多数的民进党要角都斤斤计较个人权力时,整体民进党也因此沉沦,长期也同样伤害民进党公职的利益。这是典型的集体理性与个人理性矛盾的例子。
民进党执政后已开始背离当年“清廉、勤政、爱乡土”的誓言,而陈水扁任内后期更将民进党当做个人私产,他兼任党主席表面上是为了党政一体,但实质上、民进党却成为他个人扩大权力及敛聚财产的工具,从这次扁案的审判过程就可以看到,不少财团利用扁当党主席的模糊地带,以“政治献金”之名行贿赂之实,党主席及“政治献金”都为犯罪找到合理化的借口。
扁及亲信如此糟蹋“公共财”,跟着陈水扁坐享好处的大小官员们,更不会在意败坏民进党的后果,所谓的进步理念因此被污名化,对台湾政治文化的伤害难以衡量。
社论最后表示,民进党此一“公共财”被败坏,也许不是民进党菁英在意的,但是任何理性的政治人物,也必然会考虑“覆巢之下无完卵”的道理,要打破扁魔咒,跃出囚犯困境,其实很简单,只要所有的民进党要员团结一致与扁切割,就可踏出民进党复兴的第一步,只是,当民进党菁英都只考虑个人利益时,连此一简单的道理,都未免显得知易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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