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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理会陈水扁的“分裂国家罪”?

2009年09月15日 09:1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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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水扁说,他是触犯了大陆的“反分裂国家法”,马当局在为中共惩罚他,所以判他无期徒刑。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今天发表评论指出:陈水扁这种企图转移视线的幼稚论调,激不起任何社会涟漪,反而暴露了他的贪污及洗钱确实罪无可赦。

  文章说,自从陈水扁被羁押的200多天以来,他就在看守所内树立起虚幻的“台独建国”旗帜,以继续诱骗极少数对“台独”还有幻想的人。陈水扁在台湾地区领导人任内,都已承认“台独建国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不要自欺欺人”,那么他进了看守所后,岂又可能做到“台独建国”?纯属一吹就散的烟幕罢了。

  在他因为贪污及洗钱被判重刑后,无计可施,一则炮制了所谓触犯“社会文化罪”,一则自命触犯中共的“反分裂国家法”,希冀扮演“台独建国烈士”。法院的判决书轻易就戳破陈水扁的政治气球,那一系列骇人听闻的贪污及洗钱和分不分裂国家一点关系也没有,法院完全是就贪污论贪污、就洗钱论洗钱。

  可悲可笑的是,从大陆流亡出来的曹姓挺“独”护贪拥扁分子,竟然还在台湾《自由时报》上发表长篇大论,顺着扁意,大肆鼓吹陈水扁遭判刑是因推动“台独”、“一边一国”、“台独入联”,所以“国共两党联手重判陈水扁”。文章指出,种论调不值一驳,还不如南台湾挺扁和尚郑新助吹棒陈水扁是“千古圣君”、“一代明君”,来得有娱乐效果。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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