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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自认找到“巧门” 供词漏洞恐难如愿

2009年02月11日 08:4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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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联合报》今天发表社论说,吴淑珍昨天在法庭提出的抗辩架构,或许在逻辑思维上自认找到了“巧门”,却与经验法则悖离太甚,更无可能获得主要证人及证据的支持。若谓吴淑珍想要借此“救夫保子”,恐怕难如所愿。

  社论说,吴淑珍承认她在机要费案、龙潭案及南港案中皆收了钱,这使得全案的“架构”已告底定。至于那些钱的性质,是贿赂或政治献金,却非吴淑珍一人所能定义;而那些钱与陈水扁是否有关,更非吴淑珍说了就算。毕竟,法官的心证不会只是建立在吴淑珍的片面之言上。

  吴淑珍照着手持的纸条,仔细揭示她对四案的切割手法。她唯一较完整认罪的是南港案,承认收了220万美元,也承认洗钱至吴景茂的岛外账户。因为陈水扁不是南港案被告,所以吴淑珍认罪不致牵连陈水扁;而吴淑珍对南港案认罪,只为作球给想要进行认罪协商的陈致中。南港案正是吴淑珍找到的“巧门”;至于其它牵涉陈水扁的案子,吴淑珍皆并未认罪或并非完全认罪。

  关于机要费案,吴淑珍认了“伪造文书”,却不承认贪污。主要原因亦在,若吴淑珍承认贪污,陈水扁即成共犯。吴淑珍的供词是:马永成等指使她要用假发票报销,她未明就里地照做;她收到陈镇慧给她的钱以后,即转交陈水扁(扁称用于“机密外交”)。然而:一、珍的说法,形同咬死了马永成等指示其犯罪,马永成即没有理由不坚持一切出于陈水扁指示的说法;二、若真用于“机密外交”,则何不把钱在“总统府”作业程序中即直接交给陈水扁,却要由吴淑珍转手?三、陈镇慧有时在年底抱着数百万机要费现金到官邸交给吴淑珍,吴淑珍称皆已转交给陈水扁,则陈水扁岂有不知道那数百万现金是用假发票诈取而来之理?这类供词,显然违反经验法则。只要吴淑珍承认拿了机要费,至于是否诈取,是否贪污,要看法官如何判断,不是吴淑珍所能一手遮天。

  至于龙潭案,吴淑珍的供词更是捉襟见肘。照她的说法,她完全不知辜成允为什么送她那么多钱;而称只因蔡铭哲告诉她,中信辜家欺负辜成允,辜成允为与“总统”维持关系,所以送钱。在她昨日供词中,李界木赴官邸与扁珍夫妇面商购地案,及吴淑珍亲赴龙潭看地等情节似乎根本不存在;当然更未提及陈水扁召“阁揆”等重臣入府面授机宜的场景。然而,连陈水扁也承认了召集“阁揆”等人,曾有当面主张购地的情节;只是辩称,此非“总统职务”,即使有所“建议”,亦无责任可言。那么,吴淑珍若想只凭一句“不知辜成允为何送钱”,那笔“土地佣金”就会变成“政治献金”吗?或就会与陈水扁无关吗?此类供词,恐怕太过一厢情愿。

  社论指出,自去年8月14日洗钱案爆发以来,观察陈水扁家的操作手法:在审判开始以前完全不认罪,更不惜撕裂社会、挟持民进党、攻击司法,显得极端激烈狠毒;但至审判开始后,自陈致中夫妇请求认罪协商,至吴淑珍欲借南港案的“巧门”来救夫保子,又压低姿态向社会道歉,则完全换了一副面孔,换了一套手法。总结一句话,可谓是:毫无认罪诚意,玩弄司法,欺愚社会!

  从吴淑珍昨日所提抗辩架构的矛盾与漏洞中,可以看出扁家四口不能被司法及社会原谅的充分理由。倘若这就是吴淑珍的主要抗辩架构,显然极难说服法官。想要救夫,恐难如愿;若欲保子,则因根本没有超越特侦组的侦查成果,特侦组又有何理由能够与之协商?两头落空,也许是陈水扁家即将面对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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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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