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睽违法庭两年多后,10日下午在儿子陈致中陪同下,准时出庭应讯。陈水扁家四大弊案,吴淑珍“技术性认罪”,坦承公务机要费案搜集发票涉嫌伪造文书、否认侵占和诈领公务机要费;坦承龙潭案收2亿(新台币,下同)献金、南港展览馆案收220万美金和海外洗钱。
报道称,在昨天检察官当庭论告时,则以陈水扁家弊案纵动用司法互助,也未能完全掌握相关款项,以吴淑珍犯罪后态度不佳,建请法院对吴淑珍从重量刑。
吴淑珍在法庭中,对于扁家四大案犯罪事实“有问必答”,其中龙潭购地案收到2亿元部分,当庭“爆料”指不知道台泥董事长辜成允为什么要给钱,后来才知道是因为“被另外那边的辜家欺负,才要捐献2亿元政治献金,加强修补关系。”
吴淑珍强调不认识辜成允,前述内容是蔡铭哲告诉她的。她公开澄清,蔡铭哲不是她的特别助理,“特助是他自己讲的”。吴淑珍说只有收到2亿元献金,钱是她叫蔡铭哲要辜成允直接汇到美国。
南港展馆案部分,吴淑珍表示,也是蔡铭哲跟她说,“郭铨庆想要标南港展览馆,他们还拿单子给我,希望能开最有利标,我虽当过‘立委’,也不是很懂,余政宪是我多年的好朋友,就叫余开最有利标”。
至于有没有泄漏评审委员名单,时间很久,她记忆不是很清楚。她说,“我怕陈水扁知道,就叫他把钱直接汇到吴景茂的账户,但是只汇款220万美金。”吴淑珍强调,当中有50多万的差额,希望审判长能查明,“我是实话实说”。
扁家海外洗钱一案,吴淑珍坦承,龙潭购地弊案、南港展览馆案,是有把钱直接汇到吴景茂的海外账户,但公务机要费的钱绝对没有汇出去。
公务费案部分,吴淑珍说起诉书附表载明,指称她为自己和儿子、儿媳妇、女儿、女婿日常私人开销部分,记载多又杂,因为时间久,已经记不得了。被诉搜集发票诈领2740万元公务机要费,吴淑珍直接坦承,说是马永成要陈镇慧告诉她,费用不能拨充,要用收据核销后,“我就去拿收据、发票,拿来的发票没有看是谁的。”
吴淑珍强调,她确实拿到公务机要费的钱,但没有据为私有,她的角色很简单,就是负责搜集发票,“他们拿到钱就拿给我,我就拿发票给陈水扁。”(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