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13日评论指出:检察官们所揭露的陈水扁夫妻之贪污洗钱行径,其骇人听闻之程度,居心龌龊之严重,都是人们所想象不到的。扁珍两人可谓合作无间,狼狈为奸,连手捞取非法不义之财,而这竟然就是近十年来,自我标榜为爱台湾的标竿!逆他者,就是不爱台湾!
评论说,陈水扁从十多年前担任台北市长时,就开始洗钱到海外。他正是尝到了权力可以替化为金钱的甜头,所以以竞选“总统”为其市长下台后的目标,果然当选后掌握了最大权力,也借此创下以权牟钱的惊人记录。
原来十年间口口声声爱台湾的陈水扁,心里真正想的是“爱台币”!而其爱台币的丑陋面目,以其常用的台湾史观角度来说,无疑是四百年来仅有!自命为“台湾之子”的陈水扁,是不折不扣的台湾之耻!
既然深知权力可以转化为金钱,陈水扁当然心存永远在位的邪念。然而,每四年一次的“大选”以及连选只能连任一次的制度,注定他总有下台的一天。为寻求突破,陈水扁遂图挑起台海战争,来把台湾推入紧急状态,如此可使他透过恢复戒严拒绝交权,或者在烽火烧遍台湾时,以特权搭机逃离到海外,和他的巨额贪污所得共枕共眠,快乐地加以享用。
因此,2002年的“一边一国”;2004年的“公投法”;2005年的“双十节”发布类台湾独立的宣言;2006年废除“国统会”、“国统纲领”;2007年的民进党“正常国家决议文”,主张独立、公投、正名制宪;2008年的以彰“国家”姿态的“入联公投”,表面看来,是陈水扁推动“台独”的行动,实际上,其心中抱定了加紧、加快、加重刺激大陆的念头,最终目的则是两岸发生战事,让他有借口再继续当“总统”,或者远走高飞,赴海外追逐其一家人分散世界各地的金库。
评论最后指出:以为是在和陈不扁共同为“台独”打拼的一些人,就算情义再重,也应该和陈水扁切割,宣布陈水扁不受“台独”人士欢迎,否则,“台独”必随扁珍被打入监狱,并且无人同情 。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