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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懦弱黑暗之可怕尤甚陈水扁弊案

2008年09月16日 08:1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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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联合报》发表社论指出,陈水扁案有二大可怕。第一大可怕:陈水扁的贪与腐真可怕。第二大可怕:台湾“司法”的黑暗懦弱真可怕。

  社论说,今天这个局面,一方面要惩治贪腐的陈水扁,这要寄望“司法”体系发挥效能;另一方面则是要重建“司法”形象,这也要靠“司法”自救。因为,“司法”独立;“司法”可以“独立”地向下沉沦,也可以“独立”地向上提升。

  这是司法体系有异于其他“宪政”机构之处。其他机构犯罪,司法可加制裁;但若司法在侦审上丧失公道,社会却必须尊重司法“独立”。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社会上普遍对特侦组之侦办扁案,既寄高度期望,又有高度猜疑的原因。

  社论认为,陈水扁之所以能变成这样一只贪腐怪兽,主要原因亦在:一、陈水扁操控“司法”,以“司法”为政治工具;二、在关键时空中,关键的“司法人”不能“独立”,甚而背叛正义、背叛人民。

  陈水扁操控“司法”,从他与叶盛茂的关系可见一斑。如今回顾,高捷案、“谢长廷犯行明确”文件泄漏案等,皆可看出扁叶互动的身影;至于在两次“艾格蒙事件”中,二人更是狼狈为奸。另者,陈水扁更沾沾自得地谓他如何明知李登辉洗钱但仍全力捍卫,及如何压下“七十五颗未爆弹”;这些既是陈水扁操控“司法”的罪证,反过来看,也是“司法人”丧失立场而被扁操控的羞耻纪录。

  社论直言,“司法人”之背叛公义,已至骇人听闻的地步。其实,扁案滚雪球般愈滚愈大到今日,部分原因即出自许多前案被吃、被压所留下的后遗症。例如,倘若曾益盛在SOGO案中,不轻纵吴淑珍、黄芳彦、马永成及陈哲男等;后来扁家的操弄空间及整个台湾政局皆必然不同于今日。正因SOGO案留了一手,使今日特侦组还须花心力清理曾益盛的烂摊子。同样的案例是台开案,其中官商勾结部分显有轻纵,这是许永钦所造的罪孽。特别费案尤属“经典”,陈聪明拒绝作出统一见解,侯宽仁大战风车;最后演成一部“司法”介入政治、干扰“总统”大选的丑剧,真是不堪回首。然而,私下与黄芳彦密会的陈聪明,如今却仍三不五时出面“督导”特侦组办案。这个场景,岂不是“司法”悲剧?

  扁案有两大可怕。陈水扁的贪腐其实不是最可怕,因为只要“司法”发挥效能,陈水扁必有报应;最可怕的是若“司法”的懦弱与黑暗依旧,则不但不能惩治陈水扁,也将因此葬送“司法”,万劫不复。

  社论说,“司法独立”有极大的风险。这就是说,社会不能介入“司法”,但“司法”却可能“独立”地背叛公义。叶盛茂、陈聪明、侯宽仁、曾益盛及许永钦等,族繁不及备载;这些司法人的懦弱或无耻,造就了一个贪腐的政权,也等同是“司法人”背叛了人民,背叛了正义。

  “司法”独立,“司法人”与其他台湾人站在极不对等的地位。台湾人必须尊重“司法人”的“独立”,但司法人却可借“独立”的特权背叛正义。例如:陈聪明可以“不回避”与黄芳彦密会,但台湾人却不能令陈聪明“回避”扁案。这样的“司法独立”,如何建立公信力?

  面对扁案侦办进度迟缓,许多议论发现愈来愈多令人质疑之处;例如,为何不阻止陈镇慧与陈水扁串供?为何在入境时不依法搜索陈致中夫妇的行李?为何似被陈水扁耍得团团转?人民不相信“司法独立”办案,也就难免质疑“独立”的空间。

  社论说,有人把侦办迟缓的罪咎归于马英九,我们期期以为不必;马英九不可干涉“司法独立”,这是“二次政党轮替”的社会主要期望。现今,台湾人所能寄望者,竟然仍在“司法独立”,即使“司法”的形象已是残败若此。

  “司法”的懦弱黑暗多么可怕;台湾的“司法人”,救救“司法”吧!救救你们自己吧!

[责任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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