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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扰审判一错再错 扁夫妇终将惹众怒自取灭亡

2008年08月14日 10:1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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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联合报》今天刊载社论说,特侦组开始以被告身分传讯陈水扁。陈水扁用“大水库理论”来自我辩护,并宣称未来将提供更多“机密”给检察官。如此这般的“犯后态度”,实在不堪入目。

  依据迄今的侦审案例,所谓的“大水库理论”,仅限用于“特别费”之“领据报销”部分,亦即“不需发票单据核销”之部分;如今陈水扁被控犯罪部分,则是“单据核销”部分,每一项开支皆须凭据核销,陈水扁被检方认定是用假发票诈领。

  社论指出,事实上,陈水扁夫妇的问题出在“小信封”,而与“大水库”无关。只须看陈瑞仁检察官起诉书指出的部分情节,即知陈水扁夫妇的犯罪流程:吴淑珍搜集发票→用信封装起来→着人交给“总统府”陈镇慧→陈镇慧将诈领的公帑(一次数千元至五十万元)装入信封→着人转交吴淑珍。

  试问:这个“小信封”的流程,与“大水库”有何关系?陈水扁竟称没有一毛钱进入“私人口袋”,但如何解释这些钱进了吴淑珍的“小信封”里?陈水扁不可能不知“领据报销”与“单据核销”是两回事,更不可能不知“大水库”与“小信封”是两回事。却竟兀自企图混淆视听,岂能得逞?

  社论认为,陈水扁又宣称将要提供更多“机密”给特侦组,这更分明是要打“乌贼战术”。一、陈水扁不是正急着要将“机密”从法庭抽回吗?如今却怎么又要将“机密”往特侦组里送?二、陈水扁已经卸职,手上岂能再拥有任何“机密”?这些机密是从何处窃取而来?三、陈水扁甚至主张,“脑海中所知讯息”亦是“机密”,难道又是连一个文号都没有的“机密”?四、现在大家只问已经送到法庭的东西是不是“机密”,陈水扁难道是想用其他的“机密”搅和进来混淆视听?五、陈水扁若不断抛出“机密”,当然是欲使整个侦审流程陷于程序泥淖之中。

  社论直言,陈水扁夫妇的犯行固然可议,其“犯后态度”尤其恶劣。如今若又要借“不断抛出机密”之类的小动作来干扰侦审,这更是摆明了“犯后态度不佳”,不肯认罪、没有悔意,恐怕未必有利未来审判,更难获得台人的同情。

  且看:陈水扁指使以君悦饭店等假发票报销,侵吞公款,再由“总统府”放在信封袋里交给吴淑珍,这当然涉嫌贪污行为;事发后,陈水扁居然与幕僚串供,以“南线专案”等谎言来脱罪,这是罪加一等;而吴淑珍开庭晕倒,迄今未曾出庭,亦是玩弄“司法”;再接着,陈水扁又“补核定”扣案证据为“绝对机密”,更是掩饰犯罪;再又声请“释宪”,拖延审判;经马英九注销机密,更发动“立委”控告马英九“外患罪”;扬言将“不断抛出机密”,以干扰侦审……陈水扁如此这般的“犯后态度”,如何能获得台人谅解?

  社论指出,陈水扁夫妇不愿坦然面对“司法”审判,不但可能增添台人的恶感,且在未来漫长的侦审过程中,亦可能把民进党的形象也拖下水,甚至造成社会的对立与撕裂。因此,就现今情势的发展趋势看,陈水扁的诉讼策略与犯后态度,极可能将成为牵动未来民情与政局的重大变数。

  陈水扁夫妇贪污犯罪已是一错,掩饰犯罪、谎言狡赖、干扰审判更是一错再错;犯后态度如此不佳,陈水扁若要弄到届时台人皆反对特赦,那就是咎由自取了。

 

[责任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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