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已被看成“贪腐榜样”。
陈水扁昨天下午接受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传讯,历时5小时,结束讯问后在“特侦组”外召开记者会,祭出自保三招,一、自称是为台湾民主历史背十字架;二、要求援引马英九“特别费”案无罪判决的判例;三、强调机密绝对不能说。但此三招非但不见新意,反而让他愈陷愈深。已有部分法界人士认为,扁被起诉是迟早的事。
中评社分析指出,扁的三招之中,第一招是他惯常使用的招数,声称他是为台湾民主才被蓝营追杀。扁为了自保,自2006年“公务机要费案”发生用,就开始用这招,他彻底扬弃两岸开放路线,大幅向深绿倾斜,与李登辉竞逐“独派教主”位置,声称是为了“爱台湾”才被打压。拉“独派”做为他的护身符,以便日后若被判决有罪,再诉求“司法迫害”,动员深绿为他护航。
第二招,扁要求援引马英九“特别费”案无罪判决的判例,使用“大水库理论”,暗批“司法”不应厚此薄彼,也应该同意他把两次“总统”大选选举补助款新台币3.4亿元的捐款,用来抵“公务机要费”的支出,要不然就是“司法”轻纵了马英九。
扁这招,其实也算不上新招。但只要对这个案子有足够了解的人都知道,“司法”当初在侦办陈水扁与马英九案,并没有站在同一个基础上。侦办“公务机要费案”的陈瑞仁检察官,把一年多达新台币5000万元“公务机要费”分成“机密费”与“非机密费”,只查需要逐一拿单据报销的“非机密费”,就查到大批以不实发票报销的流弊。另外每年高达新台币2500万元,扁只要签字就能领钱的“机密费”,陈瑞仁检察官当初是没查的。
但侯宽仁检察官侦办马英九“特别费”时,则是半数“领据”与半数须要单据报销的部分,两者全部清查。因为查到马将“领据”的每月17万元“特别费”存入私人帐户,才衍生出所谓的“大水库理论”,马英九用以解释,他实际捐赠等支出比入帐的“特别费”多,最后获得无罪判决。
甚至,台湾的“司法机关”这一波调查“机要费”案、“特别费”案,用的都是较宽松的陈水扁版本,只有马英九的“特别费”被以最高标准调查。
因此,有人认为,陈水扁拿马英九案来比,是橘子跟苹果比,如果要这样比,陈水扁执政期间,一年高达5000万元的“机要费”,应该跟马英九一样,逐笔追查。
第三、扁声称他还有些机密,之前没有告诉陈瑞仁检察官,碍于卸任“元首”仍有对“国家机密”事项保密的义务,有些事他没办法畅所欲言、对外公开,以免损及“国家安全”与利益。
扁用这招来自保,也是早被料中,才会有人讪笑,他在“南线专案”被戳破之后,还会有“东线”、“西线”、“北线”专案一个个跑出来。
如今,扁别以他自称机密,“司法”就拿他没辄,他现在已经不是“总统”,不能再用任内的老招,紧急核定某些案子为机密,规避调查。扁现在如果坚称是机密,检方为慎重起见,会送“总统府”处理,现在只有马英九才有权力核定扁讲的是不是机密。如果扁声称的机密,不在“520”移交清单,马可以不予认帐。“总统府”拒绝认定是机密之后,扁若不向检方清楚交代,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谎言”。
中评社文章认为,陈水扁今天提出这三招,是环环相扣,在“司法”的部分先双管齐下,咬住马英九的“特别费”案,外加将机密无限上纲;万一再不行,就拿出台湾民主十字架来抵挡,动员“独派”力量保护,挑起更大冲突。但从整个案情看来,扁要脱身真的是不容易了。(林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