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政治人物如果连最低的道德标准都过不了关,那么,会接二连三的在其它方面迸出涉及贪污的丑闻,也就一点都不稀奇了。
陈水扁常常把自己是“台大法律系第一名毕业”挂在嘴边。然而,仔细分析一下,熟悉法律的陈水扁并没有将自己的造诣用于发展台湾的法制。相反,他在发挥自己的律师“天赋”不断地钻空子,用辩论的技巧一再地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而“公务机要费案”更是暴露出八年来扁当局对台湾法规的轻蔑。八年前,陈水扁竞选时曾以“有梦最美,希望相随”作为竞选诉求,但八年后,当初鼓吹的所谓“希望与梦想”,如今却在层出不穷的贪腐弊案中化为泡影。
《法制日报》今日刊文分析,八年来,台湾一件件官商关系暧昧、疑云重重、完全把公平和正义丢到脑后的弊案层出不穷,折射出扁当局的昏庸腐败;八年来,“法律人”出身的陈水扁不尊重台湾法规的行径数不胜数:
以权影响审判
“公务机要费案”在侦查时,红衫军压境,民进党声称应“配合司法”、“尊重检察官侦查”。等到陈水扁夫人与其它共犯被起诉后,陈水扁与民进党却又大肆喊冤,攻击“检察官”,企图以“豁免权”来模糊焦点,无怪乎“检察官改革协会”要发出沉痛的呼吁,希望其不要滥用职权影响“司法审判”。
“秘密外交”为幌
以最近被曝光的“金援弊案”为例,随着媒体的抽丝剥茧,人们发现,所谓秘密的“金援外交”原来蕴藏无限贪污的空间。对一个贪腐的当局来说,这更是向“公库”掏钱的最佳管道,甚至一些与政治人物有密切往来,表面身份是商人的人,也混入了贪污的队伍,足见贪污之可怕。如果按台湾现有的规定,“外交秘账”5年没核销就可打成呆账。这件“金援”丑闻如果没曝光,5年之后就成了呆账不了了之,根本不会被发现,想必这就是陈水扁打的如意算盘。
报假账拿钱
“廉洁”是陈水扁在1994年12月25日就任台北市长时,公开宣示的整治市政三愿之一。但如今,陈氏家庭由千万级小富翁,升级为亿万富豪。陈水扁和夫人为伪造文书(拿发票报假账)的行为辩解是为了基于“秘密外交”的不得已。那么,陈水扁与民进党执政八年多,从没有考虑过从“法治层面”解决困境吗?为什么不针对报账程序作检讨,反而一开始就只会以搜集发票报假账的方式解决?这完全不是一个“法律人”应该有的思维方式。
扬言不信“司法”
“公务机要案”侦查过程中,除了在“检察官”面前说谎外,被起诉后陈水扁和民进党“大佬”们竟然放出风声表示“不相信检察官、也不必相信台湾一审法院、故而即便一审有罪也不一定需要下台”这样的奇谈怪论。如果作为当局领导人带头不信赖“司法”,那么普通民众怎么相信“司法”?况且,既然认为“司法”不可信赖,那民进党当局在位八年来做过任何能有助于提升“司法”信赖度的政策吗?……
文章最后总结,法律法规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标准。一个口口声声拼经济的扁当局,结果只拼了高官的豪宅名车与内线炒股,却无视民众在生存边缘挣扎的苦痛,拼经济最终成为了笑谈,而“清廉治台”的口号也早已褪色为耻辱的印记。(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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