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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速器“不当罚款” 台媒呼吁当局主动退费

2008年01月21日 12:1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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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台湾路口设置的固定杆感应式线圈测速器,无检测标准却使用多年,日前警政署表示,全台湾感应线圈测速器暂停取缔,且之前被处罚的用路人可以申诉。

  台湾媒体《新生报》发表20日社论,认为警政署不应被动的接受申诉,而应主动退回过去收入的罚款,如果全面退款有困难,也应将感应线圈测速器所开罚单罚款数据库公布,接受民众查询,如系不当罚款则应立即退款,才是负责的做法。

  社论说,没有检测标准的仪器,却被用来作为处罚用路人的工具,显示主管单位作风的颟顸;经济部标检局表示,感应线圈式照相器主要是用来判别驾驶人是否闯红灯,并非用来测量超速,所以测速器从来就没有与超速有关的检测标准,标检局说,感应线圈式照相器用于监测超速的结果,只能供参考,工研院也曾建议相关单位不要用这种测速器,但意见并未被采纳。

  标检局并表示,合法的雷达测速器每年定期检测,如果合格检测单过期,或甚至没有合格检测单,经由这些测速器开出的罚单,驾驶人就可以主张该机器开出的超速罚单“无效”,因此未经检验的感应线圈式照相器拍照的结果,作为驾驶人超速的依据,开出超速罚单应全部“无效”。

  警政署昨日发布新闻稿表示,依据各法院对违规案件异议裁定案例认为,感应线圈测速设备均经原制造国(如瑞士、荷兰等)电力及环境度量衡部门检验认可,其式样认可证书除经外交部驻外机构验证属实外,亦经各法院公证处认证,因此各法院对于交通违规声明异议案件,只要举发单位提出国外之认证数据,法官咸认其准确性应属可信。

  社论指出,此一说法如果成立,那么经济部标检局每年定期检测就没有意义!警政署摆明了在推卸责任,全台有多少感应线圈测速拍照器,这些设备装设在哪些地点,曾经开出过多少罚单,收了多少不当的罚款,只有主管单位最清楚,如果反而要民众自行自确定开罚单的照相器是雷达还是感应线圈测速拍照,就是故意推拖找麻烦,如若非要到交通法庭声明异议,警方才会举证说明,则更是浪费司法资源。

  感应式线圈测速器已被主管单位使用了三十年,主管单位因而获得的“不当收入”,不论是罚单或是罚款金额数量必然十分庞大,但是这些数字并不会因时间长而消失或变为合法,或许主管单位认为事隔多年,如要逐笔退回罚款,会因时空变迁,当初受罚的用路人已难以联络甚或死亡,而难以执行,但是执行不易并不表示可以不执行。

  被开超速罚单是不愉快的经验,被罚过钱的驾驶人或许未保留无罚单存根,或是忘了曾在何时何地被开过超速罚单,拥有所有数据的主管单位,放着数据库不用,却要求被开过罚单的用路人以“申诉”的方式来要求免罚或退款,并径自发表法院对国外测速器认证资料,法官认为其准确性应属可信的新闻稿,以混淆视听,想利用繁复的退款程序来赖帐,心态可议。

  社论对此提出处理建议说,对于处理此一事件,主管单位必须先确定全额退款的原则,而退款最理想的方式是由主管单位主动清理出曾被不当罚款者的名单,然后逐一通知退款,如果做不到此点,也应提供相关数据库,民众可以身分证字号或汽机车牌照号码进行查询,如查明系属不当罚款即应退款,这才是负责任有担当的态度与做法。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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