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数县市强烈反对,选务人员普遍期期以为不可的情况下,“中选会”日前还是强行通过明年“立委”选举并“公投”采取一阶段领投票方式,国民党随即重申坚持两阶段领投票的立场绝不退让,泛蓝执政的十八县市,届时势将采取二阶领投票。台湾《中华日报》社论认为,可以预见,明年“立委”选举必然风波起伏争议不断,甚至可能发生影响投开票的激烈冲突。
“中选会”执意推行一阶段领投,表面的理由是“动线较简单,方便选民领投”,但前“中选会主委”黄石城明白指出,一阶段领投票容易发生很多错误混乱的状况,二阶段领投票至少在选务程序上相对清楚,发生差错的机率比较小;他并强调,一阶段领投票很可能发生暴乱,“到时候谁要负责?”无党籍的“中选会”委员赖浩敏也质疑,站在选务立场,投票流程区隔得愈正确,选举结果愈正确,要把“公投”和大选混在一起,他实在“不知道目的在哪里?”
事实上,不只黄石城和赖浩敏等立场中立的人士反对一阶段领投,基层选务人员也都普遍反对。据了解,“中选会”到各县市举办公听会,几乎所有选务人员都支持两阶段,因为一阶段变量较大,容易形成风暴,选务人员只要想到投开票那天,有上万群众包围投开票所,心里就非常害怕,而且很多选务人员都是快届龄退休的公务员,一旦吃上官司,后半辈子的生活就会发生问题,所以基层选务人员一再向“中选会”反映,希望维持二阶段。
令人痛心的是,“中选会”完全不顾专业建议,也不顾行政中立,根本不理会民众的反应,更丝毫不管可能肇致严重后果,强行通过一阶段领投,其目的无非是想发挥“公投绑大选”的功能,借由一阶段领投票方式,形同“绑架”选民领取“公投”票,以逞其提高“公投”过关机率的阳谋。无庸赘言,这样的做法完全是配合民进党的选举策略,“中选会”显然已沦为民进党的打手,完全失去了独立机关应有的中立与公正。
面对如此状况,蓝营十八县市决定集体行动,采取二阶段领投,固然会形成“一岛两制”,但衡诸法理,此举毋乃不得不然。社论分析指出,首先,“中央选举委员会组织条例”尚未通过,按照“行政院”发布的“中央选举委员会组织规程”组成的“中选会”,既然仍是黑机关,地方自然有权予以抵制;再者,“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和“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投开票所的管理秩序由地方政府负责,换言之,地方选委会有权决定二阶段领投,“中选会”即使欲予处分也依法无据。
更重要的是,一阶段领投票已经剥夺人民行使意见自由表达的权利,显然抵触“宪法”保障人民的基本精神,对于这样一个黑机关通过明显违“宪”的行政命令,地方政府自然可以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自行办理选务作业。
总之,“一岛两制”实为不得已之计,但孰令致之?向谁问责?当然必须厘清。如果当局非要违“宪”违法,难道地方政府就只有俯首听命,曲意配合?这就是民主的真谛吗?社论最后表示,职是之故,我们不仅支持十八县市坚持“乱命不从”的立场,也希望所有理性的选民,共同唾弃民进党当局这种奥步,不要老是让行险侥幸的人一再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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