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日前在接受电视访问时公开表示:“司法官有七、八成以上的人是蓝色的,所以,我过去一审被判有罪就辞职的承诺,要重新考虑。” 引起台媒质疑,这是不是表示,法官的判决得要陈大“总统”接受才算数。这个标准一般人民也适用吗?譬如法官判甲有罪,甲只需说:“因为这位法官的政治倾向是蓝的或绿的,所以,我拒绝接受。”于是,他就可以不坐牢,不被拘提,不接受任何惩罚了吗?
任由陈水扁这么胡言乱语,“司法院长”翁岳生好意思装聋作哑吗?退休前夕,地位崇高的首席大法官兼“司法院长”翁岳生,原本有机会为学生陈水扁好好上最后一堂课,但这一堂课却上得奇烂无比。翁老师这堂失败的课,让随便发言的陈同学得不到任何教训,真是让人失望透顶。
台湾《中国时报》今天的小社论说,陈同学喜欢指三道四随便讲话,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这一回他竟带头抨击“司法”人员色彩偏蓝,并且撕毁自己“一审(吴淑珍)有罪就下台”的承诺,各界自然期待翁老师能在毕业之前善尽为人师表职责。
结果,翁老师昨天却举行一场开比不开还糟糕的记者会。在这场攸关全台“司法”人员尊严、“司法”独立公信力的课堂上,翁老师不但没有驳斥陈同学的失言,连在陈同学背后摇旗吶喊的谢同学都只字未提。
面对新闻局长谢志伟一席“要求审理政治案件的司法人员公布党籍”,翁岳生只是反覆强调“大法官”不参加政党活动,请台人信任“司法”独立。但问题是,连“司法院长”都这么没有肩膀,台人要如何建立对于“司法”的信心?
小社论最后表示,翁老师以前在台大课堂上的表现,陈同学等桃李满天下自有公论。令人遗憾的是,翁老师在“司法院长”社会课堂上的演出,却可能因为失败的这堂课而大大扣分,实在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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