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电子报》网络版主笔黎珍珍昨天发表文章说,不知是不是因为“以台入联”公投让美方说出“台湾或‘中华民国’不是一个国家”的震撼太大,陈水扁在电视专访中把自己“一审有罪就下台”的承诺吞了回去,似乎没有引起太大的重视,在一个号称民主自由的“国家”,这毋宁是一件奇特的事。
去年“公务机要费”案起诉之后,陈水扁在电视八点档的黄金时段,以现场直播的方式举行记者会,公开宣称只要吴淑珍一审被判贪污罪,他就下台。身为一个受到宪法豁免权保障的“总统”,陈水扁大可不必赌上自己的去留,但他当时很决断地说,“阿扁和太太一样,我也逃避不了”,“苏贞昌认为下台要等三审定谳,我认为不必”。
陈水扁的大动作的确收到了成效。不但民进党上上下下都宣称相信陈水扁的清白,在往后的大半年间,因为民进党内初选竞争,还上演了相当时日的“谁在逼宫?”推理剧,似乎只要找出率先要求陈水扁下台的“罪魁祸首”,全党将和他势不两立。
今年五月间,陈水扁上“大话新闻” 时还表示,“一审有罪就下台”的承诺仍然有效,因为那是他自己的决定,绝对负责,也表示他对自己有信心,他绝对不会收回。
时隔不到三个月,同样在“大话新闻”的场合,陈水扁的说法却变成:司法人员七、八成都是“蓝的”,“我们告人家的都输,人家告我们的都赢”。“如果”司法人员独立超然,他说过的话当然算话;“假如”司法只问颜色,一审有罪就下台的承诺“我要另外考虑”。
陈水扁其实没什么好怪不公平的。李登辉在位时,只接受外媒的访问,顶多是在正式致辞的场合即兴地脱稿演出。但陈水扁上任后,“大话新闻”和“头家来开讲”轮着上,一讲至少二小时,强迫放送他天南地北所有的意见。身为“公务机要费”案的重要关系人,陈水扁在检察官起诉之后开直播记者会为自己和家人辩护,对检察官办案方式说三道四,全台有哪个涉案人家属能享有这样的特权?
这也就罢了,好歹他是“总统”。但正因为他是站在制高点上的“总统”,更不是什么话都能说,都该说。他质疑司法人员七、八成是“蓝的”,唯一的根据是“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他推翻自己“一审有罪就下台”的承诺,前提是“假如司法人员只问颜色不问是非”,甚至他还要拖谢长廷一起下水,指谢长廷也说过,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检察官没有独立、公正性,起诉即下台的承诺就要考虑。
一个“国家元首”给自己“国家”的司法人员乱戴帽子,已经够离谱了;一个便宜占尽,却敢说不敢当,自己下台或不下台的责任都想推给别人的“元首”,更是离谱得匪夷所思。
陈水扁绝不会主动下台,而且坦白说,现在他下不下台,大概也没有多少人在乎了。但台湾还有体制要维持,司法人员还有尊严要保障;可以不在乎陈水扁,却不能不在乎台湾的民主基石,那就是,诚信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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